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732025-07-28 20:52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印江自治县水务局

主要负责人:田树军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峨江路

办公电话:0856-6221210

通信地址: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峨江路

邮政编码:5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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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江自治县水务局设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刘立,

联系电话:0856-6221210。

承担组织协调和办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公产、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督办、信息、宣传、后勤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办理提案议案、全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务行业职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水务方面的涉外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计划财务股(审计股)。

负责人:付媛,

联系电话:0856-6221210。

承担拟定全县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水务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拟定水务中长期供求计划。负责组织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报批审查工作;组织编制流域水系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水系的开发工作,按照规划的要求,对中小型水务工程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负责编制水务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承办水务综合统计工作;编制水务部门预算、决算;研究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意见;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水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李月华,

联系电话:0856-6221210。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许可证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水资源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地方性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许可制度,贯彻执行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并提出具体贯彻执行意见;对局内的政策、法规性文稿提出审核意见并组织报审,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全县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普法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

(四)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股)。

负责人:何尧,

联系电话:0856-6227057。

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县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全县重要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等除险加固的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五)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运行管理股)。

负责人:田沧海,

联系电话:0856-6221179。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地方性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跨区(县)跨流域调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

(六)供排水办公室(节约用水股)。

负责人:王新强,

联系电话:0856-6222519。

负责全县城镇供水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镇供水设施规划;根据城镇供水水源规划,组织编制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并督促实施;参与自来水价格的制定;组织编制城市排水设施规划,指导全县城镇供排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等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及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加大污水排放源头管控;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水资源论证和用水、节水规划等制度。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指导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

二、印江自治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

(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

负责人:田舜,

联系电话:0856-6221210。

宗旨: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提供保障。

业务范围:对已批复的中型及以下水源工程及时组织招投标和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组织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及必要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建设,协调解决好施工现场的各种外部关系;负责按批准后的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对工程建设工期的要求,精心组织制订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督促监理单位制订落实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控制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落实工程进度保障措施、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组织编制度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负责建设项目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按时编制和上报计划、财务、工程建设情况等统计报表,按要求及时办理工程结算;负责现场应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做到保存完善,建档规范。

(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管理中心。

负责人:张永贵,

联系电话:0856-6222609。

宗旨:为县域内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和技术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水库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及工程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编制防洪防旱预案、水情预测预报、雨情测报、汛前准备、汛期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编制并实施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文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制定并执行《工程运行管理条例》,掌握工程运行情况和调度决策工作;负责对工程巡视,检测和观测工作,基础设施维修,发电站、灌区提水泵站机电设备,大坝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的维护、检修等工作;负责发电站、农业灌溉、城镇供水及农村人畜饮水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水价、电价的动态管理,做好水费、电费的征收、管理及使用工作。

(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旱灾害防御站。

负责人:田沧海,

联系电话:0856-6221179。

宗旨:为农业生产提供水旱灾害防御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水旱灾害的统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全县抗旱机具的维护、管理、调度,推广抗旱新技术;山洪灾害应急演练及培训,山洪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和管理,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建设和管理。

(四)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道管理所。

负责人:何尧,

联系电话:0856-6227057。

宗旨:为河道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业务范围:河道、河口滩涂的管理;河道工程建设项目的评估;组织河流、河滩、河堤河岸的整治与综合开发;负责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管理;负责河道防洪整治工程建设和管理,河道水毁修复项目建设和管理。

(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水利水电站。

负责人:代兵斌,

联系电话:0856-6221591。

宗旨:为农村水利水电建设提供管理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村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和农村节约用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贯彻执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农村水电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程条文;全县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全县水利系统小水电及电气化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电气化建设管理。

(六)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负责人:冉华蓉,

联系电话:0856-6221210。

宗旨: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政策法规,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全县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后评价;负责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并实施。

(七)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站。

公室负责人:任勇,

联系电话:0856-6222609。。

宗旨:为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提供保障。

业务范围:开展饮水安全、水毁修复、山洪沟综合治理、其他小型农田水利、小型水利、冬修水利等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和工程概算工作,承担所设计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和验收工作。

(八)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规划设计站。

负责人:石彪,

联系电话:0856-6221679。

宗旨:为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提供保障。

业务范围:开展饮水安全、水毁修复、山洪沟综合治理、其他小型农田水利、小型水利、冬修水利等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和工程概算工作,承担所设计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和验收工作。

(九)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站。

负责人:黄尚伦,

联系电话:0856-6228909。

宗旨:为水土保持建设提供管理保障。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区划、规划;开展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拟定水土保持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并实施;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组织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并定期公告;负责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的划分、公告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培训、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水土保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负责人:田建华,

联系电话:0856-6222329。

宗旨:为水利水电工程提供管理保障。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受监工程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参与验收;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查、质量事故分析,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查和评审工作;负责掌握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动态情况;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组织或参与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水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指导水利行业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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