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印江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352025-07-28 18:11  印江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一、局办公室(健康印江行动推进办公室)。

负责人:田鹏飞,

联系电话:0856-622223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保密、接待、政务公开、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监督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田茂江,

联系电话:0856-6315112,

负责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依法行政、 综合监管(督医工作)、深化医改(医共体建设)、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医疗环保(河长制工作)、营商环境和县医改办日常工作、中心村改革试点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协调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三、医政股(科技教育股)。

负责人:向顷,

联系电话:0856-6230179,

负责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重点专科建设、强医工程、平安医院创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对外交流合作、无偿献血、军民融合等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起草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四、人力资源股。

负责人:杨昌建,

联系电话:0856-6239331,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就业、机构编制、职称改革等工作。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全科)医师培训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五、基层卫生股(乡村振兴办公室、药物政策股)。

负责人:何军民,

联系电话:0856-6221372。

负责药物政策及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乡村振兴)等工作。起草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研究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乡村振兴等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股、食品安全股)。

负责人:杨亚琴,

联系电话:0856-6467996,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疫情防控、卫生应急(突发卫生事件处置)、食品安全等工作。起草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贯彻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起草全县防治艾滋病的规划和措施,承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以及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和紧急救援专项预案,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以及卫生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

七、中医药管理股(职业健康股、老年健康股、干部保健股)。

负责人:杨昌凡,

联系电话:0856-6228536,

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医养结合(大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等工作。起草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起草全县中医药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中医医疗机构的改革以及中医医院和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实施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技术和中医执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起草中医执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负责指导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起草干部医疗保健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八、妇幼健康股。

负责人:代亚红,

联系电话:0856-6224252,

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九、人口与家庭发展股。

负责人:万小林,

联系电话:0856-6227881,

负责人口均衡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托育服务等工作。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起草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年度责任目标并指导和督促完成。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建议和执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

十、爱卫办。

负责人:王琴,

联系电话:0856-6222239,

负责宣传、组织实施爱国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实施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改厕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治、传染病防治和除“四害”工作;协调、指导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组织、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城镇创建活动;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开展社会卫生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纪检监察室(信访室、高质量考核办公室)。

负责人:张金强,

联系电话:0856-6315989,

负责信访、高质量考核(绩效目标考核)、纪检监察、重大风险防范、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工作。

十二、党建办(机关党委办公室、公立医院党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健康宣教中心)。

负责人:任明江,

联系电话:0856-6227997,

负责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和医院党的建设、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卫生健康对外宣传、党风廉政建设、驻村帮扶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健全完善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宣传员队伍网络,实施宣传员业务培训;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会计结算中心。

负责人:张著辉,

联系电话:0856-6228126,

负责全县乡镇卫生院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的“院财局管”工作;负责县级公立医院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项目资金等管理工作。

十四、财务室。

负责人:田荷

联系电话:0856-6228126,

负责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五、安全办(政法综治维稳办)。

负责人:王朝江,

联系电话:0856-6228851,

负责重大问题调研、民族团结、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社会综合治理(政法、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 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六、信息中心。

负责人:赵邦懿,

联系电话:0856-6224249,

承担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信息整理、分析、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领域相关软件系统和信息技术的培训、应用和推广工作。

十七、项目办。

负责人:李月锋,

联系电话:0856-6221361,

负责项目的争取、规划、申报、实施及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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