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玉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212025-07-24 09:27  玉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后勤等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目标绩效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党群等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的实施;组织生态扶贫开发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原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承担统计信息、稽查、国有资产、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相关国内、国际交流活动。
电话:0856-3221514
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街道文水路56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林业法规监督股(行政审批股)
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负责林业的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听证及涉诉涉访等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等政策;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及工作计划;组织宣传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方面政策、法规;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组织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地、林地、湿地、草原资源等违法行政案件;组织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政案件;组织查处破坏林木种质资源、草种资源违法行政案件;组织开展无证检疫、种苗及加工无合法来源木材等违法行政案件查处工作;查处林区违规用火、无证采伐林木等违法行政案件;组织开展林业专项执法检查;组织涉林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木材检查站、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承担组织拟定林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承担建立林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审批制度,负责受理和承办林业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审批和办复工作、权责清单事项等工作;承担权限内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采伐、移植古树、名木批准;承担权限内征用、占用和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权限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权限内国有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的审批;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林木抵押登记;采伐作业质量验收;采伐更新验收;种子经营者经营行为的备案;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初审;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初审;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批准;负责受理和承办需要进驻政务大厅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电话:0856-3221514
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街道文水路56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造林绿化产业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起草国土绿化政策,组织开展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牧)还林还草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起草石漠化防治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石漠化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订、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林业产业建设;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与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林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县农村产业革命油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电话:0856-3221514
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街道文水路56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股(野生动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灾害防治股)
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承担全县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乡(镇、街道)林业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权限内征用、占用和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造林实绩核查工作;监督管理公益林。
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承担草原监测与评价工作。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相关工作;起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人工繁育等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经营利用;按权限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制订湿地保护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组织实施湿地认定、湿地资源监测、评估。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承担林业和草原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编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承担林业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指导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电话:0856-3221514
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街道文水路56号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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