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县退役军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密电、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禁毒、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评推优、离退休干部、机关财务、劳动工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报表、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并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重大政策及重要课题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听证、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等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承担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相关工作。结合部门职责,组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电话:0856-3969977。
(二)移交安置(就业创业)股。
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监督指导和承担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拟订符合移交玉屏侗族自治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和复员士官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服务管理工作;拟定移交玉屏侗族自治县的离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玉屏侗族自治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离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复员士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电话:0856-3225522。
(三)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股。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国、省、市、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申报工作;承担烈士评定的受理申请、调查核实和事迹编撰等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负责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申报全国、省、市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的评比命名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双拥宣传和调查研究。
电话:0856-3225522。
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红花路6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