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指挥中心、新闻办):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统计、创文、保密、信访、安全生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会签和信息报送工作。收集并报告本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承担本系统应急调度、协调、指挥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组织有关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和通讯技术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提供保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平安警务云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对外宣传工作。
办公电话:0856-4166148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治调研督察室: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调研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拟定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措施,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点工作和局机关日常督察等,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牵头组织法治督察工作。指导、接受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承担拟定司法行政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工作。承担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收集了解各乡镇、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推广依法治理乡(镇、街道)、村组、企业、事业单位典型经验。
办公电话:0856- 4166150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立法股:协助上级和县人大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章草案。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评估及具体运用问题的答复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拟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拟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牵头对征求县司法局意见的党内法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办公电话:0856- 4166150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社区矫正工作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和禁止令的执行;负责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登记、动态监管和终止矫正的考核登记;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点和突出问题;负责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等工作;承办非监禁刑审前调查、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培训和业务研究等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技能培训和公益劳动等工作。
办公电话:0856- 4166146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行政复议和应诉股: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管的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审理工作。承担出庭应诉经过行政复议后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立案、审理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诉讼工作中带来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856-4166149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行政执法监督股: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承担“放管服”改革措施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协调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
办公电话:0856-4166149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承担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856-4166141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承担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办公电话:0856-4166147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公共法律服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律援助中心):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公证。承担公证业务指导和依法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执业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承担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派驻县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行使局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职能。协助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实施公证员、司法鉴定、仲裁员和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0856-4166140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县政务中心二楼司法局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律师工作管理股:指导、监督、检查律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承担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律师事务所年检考核初审。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处理工作。指导全县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承担律师职业道德和执行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实施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许可工作。
办公电话:0856-4166155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装备财务保障股: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承担本系统警用车辆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局机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办公电话:0856-4166148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政工科(警务科):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先进模范人物、先进典型的评选和宣传表彰工作;按权限管理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县司法局行政机关录用、调进人员的初审上报工作;承担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下设人事警务室。
办公电话:0856-4166148
办公地址:玉屏县皂角坪街道茅坪新区司法局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司法所:8个司法所为县司法局设在乡(镇、街道)的正股级派出机构。司法所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进行法律援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