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592025-07-23 19:01  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办公室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建、意识形态、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行政和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助处置水利应急事件。承担机关党委目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 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地方性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0856-4167937,

规划计划与建设股
职能:拟订水利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重点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开展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编制城乡供水管网规划;根据城乡供水水源规划,组织编制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自来水供水价格政策意见;负责编制全县排水管网规划,负责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主持验收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和验收组织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全县江河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856-4167933

运行管理股(县河长制工作股)
职能: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协调县际河流有关事务、指导并监督跨乡(镇、街道)流城调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县供水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县供水企业资质审核发证和自来水价格核算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对城乡小区开发等建设项目方案实施竖向标高控制、排水及防洪响预评审;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加大污水排放源头管控,负责对排水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县河流水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协助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与水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职能:协助起草自治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开展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指导开展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协调县际河流、跨区(县)水事纠纷,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的集中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研究 提出机关行政审批和有关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的调整意见;负责机 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会议论证、审核、审定事项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协调县际河流有关事务;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地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实施最严格水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协助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856- 4167945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