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应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绩效、离退休、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人:陈星辉
联系电话:0856-3522408
(二)基金监督和信息管理科(执法大队)。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
负责人:杨少君
联系电话:0856-3522408
(三)待遇保障科。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市属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及其遗孀医疗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医疗救助相关政策。
负责人:王慧秀
联系电话:0856-3522408
(四)医药管理科。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肖德钦
联系电话:0856-3522408
(五)规划财务和结算科。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医保基金(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的会计核算、运行分析,审核审批、支付管理、规范支付流程、凭证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