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统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铜仁市碧江区统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452025-07-18 10:18  铜仁市碧江区统计局

铜仁市碧江区统计局

单位负责人:王玲

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凉湾村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主楼12层

办公电话:0856-521211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凉湾村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主楼12层

邮编:554300

铜仁市碧江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承担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金元

联系电话:0856-5212118

(二)政策法规科

贯彻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参与统计立法、统计普法宣传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行为;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地进行;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负责人:罗

联系电话:0856-5220947

(三)综合核算统计科

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审查,管理全区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并承担统计新闻发布职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统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报告。组织协调推进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编辑整理区级《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手册》《统计公报》等各类统计资料。

负责人:刘水

联系电话:0856-5321209

(四)农业统计科

贯彻实施国家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区夏、秋农作物面积产量抽样调查,畜牧业、农业住户、贫困户、畜禽监测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上报有关的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村基本情况调查数据,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间消耗、增加值进行计算,进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综合整理和提供农业、农村住房、贫困监测等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对全区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数据统计分析。

负责人:江奕

联系电话:0856-5320955

(五)工业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社会、科技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组织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全区统计监测和分析。

负责人:王梓

联系电话:0856-5218506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制度;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和资料提供;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统计;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分析。

负责人:张发昌

联系电话:0856-5322356

(七)商贸劳资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就业调查、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工资统计等的统计调查;贯彻落实全区新经济统计试点工作方案和全区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人口普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全区商贸劳资服务业统计监测和分析。

负责人:艾莎莎

联系电话:0856-5321129

(八)县域经济监测科

由原铜仁市碧江区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入铜仁市碧江区统计局,更名为铜仁市碧江区统计局县域经济监测科。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等建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服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同步小康创建活动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区同步小康创建活动考评办法,并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和评估;负责对区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进行调研、业务指导和考核,总结推广创建经验;负责组织开展简报编发、舆论宣传、干部培训、运行保障等相关工作;完成区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大林

联系电话:0856-522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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