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威奢乡人民政府
部门简称:威奢乡政府
单位地址(通讯通讯地址):赫章县威奢乡山泉村坝子组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3209
电话:0857–3446002
负责人:黄华
二、党政办(联系方式0857-3446002)
1、负责乡内公文编撰、上报下发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做好上级及相关单位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传阅、保管、督办和归档工作;
2、当好领导的助手,负责做好调查研究,掌握乡内动态,及时、准确的为领导提供相关材料和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搞好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及相关部门的接待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4、负责做好乡机关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及完成相关工作;
5、负责对外联络、乡信息、接待、纪律、安全保卫及后勤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7、负责做好印章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及相关接待工作;
9、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驾驶员负责车辆日常维修与养护;
10、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民政办公室(联系方式18744917112)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的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制定和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工作;组织、协调、实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核实、评估、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拨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活动;制定措施,落实好扶贫扶优工作。
3、负责老年、孤儿、五保户及敬老院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4、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5、贯彻国家优抚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拥军、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实施本乡乡的双拥日常工作。
6、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乡基层组织的换届、民主管理、村务公开工作等实施方案;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查处理辖区内换届选举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指导完成上级布置的边界争议、地名管理、区划调整;指导完成村民委员会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和社区服务等相关工作任务。
7、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殡葬改革政策;发现偷埋土葬现象及时配合区殡仪馆做好起尸火化工作;为丧户及时提供殡葬车辆等相关服务工作。
8、宣传贯彻老龄工作法规;落实对老年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时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解决老年人生产、生活、医疗等存在的问题;指导老年人协会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做好上级交办的涉老信息调查、收集工作;努力为领导提供相关老年人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9、整理更新各种软、硬件资料,做好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对各类民政对象的信访,能耐心细致地按照政策做好解释工作,针对他们提出来的困难和要求,在政策原则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给予解决。
10、承办党委、政府和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方式0857-3446002)
1、负责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2、办理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提供职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
3、负责再就业援助工作;
4、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审查、待遇调整和丧葬补助支取,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
5、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各项统计、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统计调查工作,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员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为外出打工的民工办理有关手续和提供相关报务,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
7、负责辖区内人才资源开发,人才交流服务和人才培训工作;
8.承担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监站(联系方式13885795607)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制定本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3、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5、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7、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治办(联系方式15585785399)
1、负责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精心组织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全面掌握本乡维护社会稳定的情况,经常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制定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
3、组织协调深化严打整治斗争,提高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建立健全全面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整体配合和工作协调;
4、推进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理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治安防范整体水平;
5、深化与邪教组织的斗争,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防范控制、深挖打击、教育转化和宣传揭批工作,从根本上防范邪教的滋生;
6、及时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7、扎实开展基层创平安活动。巩固与深化安全社区(村)、校园路段、市场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
8、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两劳释放、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
9、加强治保会、调解委员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10、认真做好本乡各部门、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
11、深入开展综合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
12、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七、组织办公室(联系方式0857-3446002)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中国梦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
2、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3、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4、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夯实基础、增加活力为重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全面落实好老干部“两个待遇”,充分发挥好老干部“两个优势”。
6、认真做好党员电教工作。
7、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树立“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守纪、争做表率”的职业道德规范。
8、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乡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857-3446002)
1、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安排和乡党委、纪委的要求,起草乡党委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文件。
2、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行政法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对乡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纪政纪的情况进行检查、监察。
3、监督乡干部人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收费,重大投资项目(包括重大工程建设、大宗设备购置、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创收工作等)及其审计、结算,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监督政务公开,促进民主管理。
4、在授权范围内,查处违纪案件;追究领导干部失职责任;受理被处分对象的申诉。
5、受理党员或下级党组织的控告、申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控告;受理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访。
6、组织召开纪检监察会议,管理纪检、监察印章,保管纪检、监察文件和案件卷宗。
7、负责乡内部审计工作。
8、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9、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党委领导、纪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宣传与科技文化办公室(联系方式0857-3446002)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我乡宣传文化工作规划。
2、抓好全乡的理论教育,协助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拟订学习计划,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助手和参谋。
3、指导全乡新闻报道工作,引导社会舆论。指导乡内报刊和有线电视台,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以及全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的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4、协助乡党委指导全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全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指导基层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全乡社会文化管理,加强全乡群众社会主义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引导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6、负责开发乡对外宣传报道、对外新闻发布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同省、市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系,做好乡外媒体来访记者的采访安排和接待工作;广泛宣传开发乡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成就,树立良好的形象。
7、完成乡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15285706284)
1、在全乡范围内做好新技术,新农药,各种作物的新品种的示范和推广工作。
2、抓好全乡水稻、包谷、小麦、油菜、蚕豆主要农作物的丰产样板。
3、根据生产要求适时召开各种技术培训会,层层培训村干部及农户,提高科技普级率。
4、抓好各种作物的良种引入工作,对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良品种,连同其规范化栽培措施一起推广。
5、辅导群众搞好病、虫、草、鼠为害损失率。
6、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引种试验示范工作及推广任务。
7、宣传贯彻国家农机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8、组织当地农业机械
9、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协助县农机监理部门做积极投入农田作业,抗灾救灾。
好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审验工作。
10、搞好农机驾驶员、操作手的培训及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和推广工作。
11、根据县农机管理部门的安排、布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12、负责农机统计档案的建立健全和管理工作。
13、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农业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指导全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制度建设。
14、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承包责任制,指导全乡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以及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15、对全乡农民负担实行有效监督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6、进行农村经济情况统计,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十一、水利工作站(联系方式15285706284)
1、完成党委和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对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2、对农村水利政策和法规进行宣传。
3、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规划、勘测及设计等工作。
4、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以及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水利技术开发。
5、进行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技术人员培训。
6、搞好农村水利项目评估、技术咨询、项目管理。
7、认真搞好施工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
8、完成好防洪、抗旱的物资调运、分发与监管。
9、负责对水库、水塘、河道、沟渠等水利设施的日常检查。
10、防汛值班,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十二、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联系方式15285706284)
1、负责全乡畜牧科技推广工作;
2、负责全乡畜禽防疫工作;
3、负责全乡畜产品检疫工作;
4、负责全乡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5、负责全乡动物疾病防治工作;
6、负责全乡牲畜存栏、出栏的统计上报工作;
7、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各项中心工作;
8、负责畜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三、林业站(联系方式13984562585)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与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2、协助乡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设计,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 防治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授权范围内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7、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集体林场和民营林场。
8、配合乡政府建设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管理。
9、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0、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国土所(联系方式13508577932)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州、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村公开设施、公益事业性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国土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7、维护矿产勘查、开展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
8、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9、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0、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11、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报告。
12、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十五、计生办(联系方式13984647432)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2、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3、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帐,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4、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5、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艾滋病宣传工作,做好乡宣传栏并指导所属各村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栏和公开栏
6、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独生子女户各项奖励优惠待遇及养老资格认证;
7、贯彻落实好边疆少数民族“少生快富”项目申报工作;
8、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9、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10、加强对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
11、按时按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项目办(联系方式15086373489)
1、负责乡域内各类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研究并制定全乡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掌握汇总全乡项目建设运行发展情况。
3、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协助各社区、村做好向上争取项目工作。
4、协助项目村完成项目报建、报批、各种建设手续办理等工作。
5、对全乡的各类项目实行动态监测、规范化管理,做好信息收集和发布等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妇联(联系方式13984768377)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妇女整体素质。
2、负责全乡妇联日常工作,抓好基层妇代会工作,组织好妇女的各种活动。
3、抓好妇联系统报告的宣传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为妇女儿童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和提高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好自我保护意识。
5、在完成妇联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
十八、工会(联系方式0857-3446002)
1、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精神要求,把发展、稳定和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结合起来,引导和教育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2、掌握基层工会组织状况,协同做好基层工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收集群众合理化建议,做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评先表彰工作,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4、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乐。
5、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6、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7、承办上级工会、乡党委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
十九、共青团(联系方式0857-3446002)
1、指导、帮助团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梦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团员、青年,统一团员和青年的思想,使团支部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助手作用和团员、青年的突击手作用。
2、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团支部的工作,支持他们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团的活动。
3、积极帮助团支部骨干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
4、帮助团支部作好团员的教育和发展工作。
5、支持和关心共青团的组织建设,保持团支部骨干的稳定,根据需要保留个别党员在团内担任领导骨干。
二十、整治办(联系方式13984768377)
1、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组织编制、实施村乡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促监察规划的实施;
3、负责村乡房屋、公共设施、村容乡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负责村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维护和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村乡规划建设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综合上报村乡建设统计报表工作,承办村乡建设的其他有关工作;
6、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一、财政所(联系方式13721522523)
1、按照财政职能,参与全乡宏观经济决策,对国民经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及实施提供财政依据;
2、主持全乡财政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编报,并向党委、政府、人大报告工作;
3、组织实施乡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及时向党委、政府、人大汇报阶段性财政工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年终总结;
4、搞好全所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
5、协调相关部门关系,努力完成财政收支任务,搞好预算管理,对用款单位实施财政监督;
6、做好对农补贴资金、专项资金,行政事业财务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搞好内部财务监察工作;
7、抓好财源培植,促进财政发展;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司法所(联系方式15585785399)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人民政府处理民间各类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十三、文化站(联系方式0857-3446002)
1、坚决贯彻“三个代表”的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十七大精神,运用各种艺术手段宣传新时期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2、利用文化阵地和文艺形式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3、集广播、文化、体育为一体,利用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站的现有设施,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4、帮助村委会建立健全文化室,并组织辅导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5、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娱乐活动和组织指导工作。
6、在搞好群众文化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以文补文”活动。
7、加强文化市场监督和管理工作。
8、积极稳妥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
9、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