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辅处乡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赫章县辅处乡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202025-07-12 09:30  赫章县辅处乡人民政府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辅处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单位简称:辅处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辅处彝族苗族乡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3200

电话:0857-2270668

负责人:陆光照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朱启成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组织换届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俊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为辖区内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赞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 承担维护辖区内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村(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调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村(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承担统一受理和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等党务政务服务工作,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各类服务业务;负责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人力资源、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辖区内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唐寿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村镇规划建设等具体工作;推动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刘伦祥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理、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邹阳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综合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接部门下放到乡的行政执法权限,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负责执法资料收集、归档、上报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罗才军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乡纪委。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安排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起草乡党委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文件;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行政法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对乡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纪政纪的情况进行检查、监察;监督乡干部人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收费,重大投资项目(包括重大工程建设、大宗设备购置、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创收工作等)及其审计、结算,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监督政务公开,促进民主管理;在授权范围内,查处违纪案件;追究领导干部失职责任;受理被处分对象的申诉;受理党员或下级党组织的控告、申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控告;受理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访;组织召开纪检监察会议,管理纪检、监察印章,保管纪检、监察文件和案件卷宗;负责乡内部审计工作;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党委领导、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余芳

电话:0857-322768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自然资源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州、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规定和措施;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村公开设施、公益事业性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国土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维护矿产勘查、开展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报告;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负责人:魏彪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人民政府处理民间各类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陈莎利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妇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妇女整体素质 ;负责全乡妇联日常工作,抓好基层妇代会工作,组织好妇女的各种活动;抓好妇联系统报告的宣传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为妇女儿童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和提高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好自我保护意识;在完成妇联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

负责人:张丹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四、工会。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精神要求,把发展、稳定和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结合起来,引导和教育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掌握基层工会组织状况,协同做好基层工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收集群众合理化建议,做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评先表彰工作,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乐;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承办上级工会、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负责人:桂朵仙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共青团。指导、帮助团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梦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团员、青年,统一团员和青年的思想,使团支部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助手作用和团员、青年的突击手作用;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团支部的工作,支持他们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帮助团支部骨干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帮助团支部作好团员的教育和发展工作;支持和关心共青团的组织建设,保持团支部骨干的稳定,根据需要保留个别党员在团内担任领导骨干。

负责人:桂朵仙

电话:0857-227066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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