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72025-07-11 15:50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环保局)

简    称:市生态环境赫章分局

地    址(通讯地址):赫章县七家湾街道大营社区

邮    编:553200

电    话:0857-221690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吉永虎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办文、办会和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抓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抓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党建、群团、人事、财务管理等有关工作,协调和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负 责 人:张智

办公电话:0857-221690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综合股。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承担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日常业务工作。


负 责 人:阳光武

办公电话:0857-221689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赫章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为生态环境保护及综合执法工作提供监测保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噪声、区域性交通噪声等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及辖区范围内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负责分析、评估、预警辖区内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负责辖区内酸雨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臭氧层破坏监测、温室气体监测、固体废物监测、转基因活生物体及其产品环境安全监测;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分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负 责 人:刘克富

办公电话:0857-221690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赫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严格执行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2.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物栖息等服务功能和损害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土地、矿藏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

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执法。

4.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

5.严格执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违法行为。

6.依法查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违法行为。

7.严格执行核与辐射法律法规,承担核设施、核技术应用和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8.依法查处影响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的违法行为。

9.负责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查处,按规定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10.协助分局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 责 人:陆涛

办公电话:0857-221689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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