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62025-07-11 09:14  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简称:县住建局

单位地址(通讯地址):赫章县双河街道龙泉社区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3200

电话:0857-3222832

负责人:周礼伦

根据《中共毕节地委办公室、毕节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赫章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毕委办发[2010]17号)和《中共赫章县委、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赫章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赫县党发[2010]8号),设立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赫章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电话:0857-3222832)。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联络、督查、会务、信息、信访工作;负责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负责公产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审查、审批工作;管理城乡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活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二)城建股(办公电话:0857-3222832)

研究拟定全县建设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办建设法规的清理、汇编;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制定全县建设系统普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建设专业法律服务;指导全县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体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城镇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组织实施城建行业的技术标准;培育和规范市政公用事业市场;指导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与设立工作;指导并监督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环境综合整治、信息系统、开发利用及建设管理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内项目建设的选址和特许经营的审核报批事项;指导协调重点镇和各类试点村镇的建设及相关工作;督促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股(办公电话:0857-3222832)

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筑市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工程担保、工程风险、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工作;承办相关从业人员建筑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承担县外入赫建筑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有形建筑市场;承担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对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管理勘察设计市场及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指导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推广工作;承担县外入赫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建设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建设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实施意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科技合作项目;指导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指导建设领域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进行管理,负责查处建筑活动中违反建设程序和规避招标、假投标、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机构 县纪委派驻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县监察局派驻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室。行政编制2名(占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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