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通讯地址):威宁自治县哲觉镇哲觉社区车站组
邮 编:553100
联系电话:0857-6680006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肖 林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组织信息报送,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起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作用;组织、安排镇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承办政府重要会议;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信访工作;负责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
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计站(并入党政办)统计站:乡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方针政策,并协助区统计局做好执法监督检查。按照上级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领导、组织、协调、管理本乡镇的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基本统计信息资料和统计咨询建议。
主要负责人: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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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办公室:负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和配好基层领导班子;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做好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监督工作;做好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群众团体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李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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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主要负责人:许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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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指导村规民约的制订和执行,加强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建设;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减少民间纠纷;做好救灾、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工作;做好婚姻登记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主要负责人:孔令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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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妇工作:
(一)工会组织工作职责: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职工内部矛盾的疏导和劳动手续的调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安置管理工作;协助企业党政领导制定执行各种形式的主要保卫责任制,配合治保组织和联防队员,维护内部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
(二)共青团组织工作职责: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和法治宣传,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大力提倡见义勇为,继续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青年维护社会治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除六害”斗争,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活跃青少年文化科技生活。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努力减少青少年犯罪。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三)妇联组织工作职责:加强对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教育妇女抵制包办买卖婚姻、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不良社会风气。积极调解疏导家庭、婚姻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公安部门,与“六害”等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失足妇女的帮教、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主要负责人:(工会负责人空缺、团委负责人刘姣、妇联负责人张亚)
电话:0857-668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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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中心(并入党政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企业依法经营;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镇属企业实行科学化管理和服务;做好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负责企业的管理;做好企业计划统计、经济核算工作和企业历史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经营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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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为辖区内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生服务,保障计生政策的有力实施。
主要负责人:王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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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卫生方针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定;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协助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上缴;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档案,负责合作医疗证的填写发放;积极指导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办理医药费的审核报销;定期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和措施,并认真执行;每季度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汇报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主要负责人:赵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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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农业、水产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畜禽疫病、水产病害的监测、防治和种子、农药、化肥、饲料、鱼虾种苗等农业生产资料检验检测;开展农业用地的地力监测和农业环境的监测检验工作;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副)产品的检疫对象进行监管防治,严防疫病蔓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依法对农业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监测,监管纠正生产实践中使用农业机械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驾驶、操作人员考核等工作;开展农业市场信息、科技信息的收集并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有关农业技术的培训;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检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人:吴远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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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文化室工作;受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文化市场;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马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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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环保站:负责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认真做好年度造林规划,提出重点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及造林技术规程,检查绿化实绩,及时总结绿化成果;努力做好林果新技术新品种在全镇的推广工作,指导做好林果生产管理,不断巩固和提高造林绿化成果;及时做好科技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和成果报送;认真做好技术承包和推广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科技指标;负责审查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权证申请等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赵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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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财政分局:负责镇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镇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
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工作;承担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县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主要负责人:林早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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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保险金的收取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
主要负责人: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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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合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主要负责人:耿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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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负责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协助上级做好农用地转用、征用的有关工作;负责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协助上级做好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协助上级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上级调查处理土地、矿业权属争议,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罗 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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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管中心:负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教育工作列入政策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注重发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管理镇域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检查与考核;统筹、管理、协调本镇普、成、幼各类教育事业,制定并实施各类教育相互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措施,为镇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提供保障,抓好校园建设,完善教育设施,保护教育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杜绝流生,严格控制大龄退学,努力提供义务教育合格率,关心外地流动人口、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加强对镇域内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和扶持力度;编制本镇教育经费预算,确保镇级财政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奖励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完善镇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提高教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稳定教师队伍;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支持教 育;组织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区教育活动;引导社会正确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特殊青少年儿童,大力开展帮困助学送温暖活动和帮教活动;抓好“关工委、未保办、教师退管会、周边办”等条线工作;净化、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和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资助学,监督学校按物价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收取各类教育费用,制止学校乱收费;加强对学校的服务与指导,努力提高管理质量和办学水平,同时配合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主要负责人:安加坤
联系电话:0857-6680006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综治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部署,制定综治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制定并完善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加强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各种相关组织建设,健全并完善各项工作的网络队伍;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突出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定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村委会、社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检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各种工作台账,切实做好软件资料规范整理存档工作;做好综治工作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协调、组织总结推广综治工作经验;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综治工作新方法,当好镇综治委领导的参谍助手;承办见义勇为人员的核实、推荐、报送表彰、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人:朱加志
联系电话:0857-6680006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制定和草拟乡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乡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乡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助行业部门做好扶政策落实;协助财政所做好扶贫项目资金保障、发放及监管等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镇扶贫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村、驻村工作队、户上档案资料整理; 做好扶贫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扶贫宣传氛围; 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主要负责人:杨维超
联系电话:0857-6680006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安监、交管站: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局;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和管理工作;与辖区行政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治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和调解处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王维勇
联系电话:0857-6680006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危改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等工作;负责全镇危旧房拆除、住房保障等工作;指导全镇危改建设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江道金
联系电话:0857-6680006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水利工程管理站:拟定乡镇水利工作的规划及年度计划、乡镇节约用水规划,组织、管好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乡镇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负责乡镇水政监察和参与水利行政执法并负责处理村、组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编制乡镇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乡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库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堤的安全监管;负责乡镇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水窖建设、节水灌溉工作;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乡镇防洪抗旱工作、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主要负责人:赵 磊
联系电话:0857-6680006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场监管站: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在本镇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其它商品安全监管稽查工作,并建立监管档案;承担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检查各种类别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配合片区分局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统筹组织各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协管员,承担农村自办宴席的备案、监管及事故的处置工作;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及校园周边相关工作的屯察督办;完成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片区分局和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人:禄 平
联系电话:0857-6680006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指导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协助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推动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配合组织部门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服务,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开展帮扶援助、走访慰问、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 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主要负责人:邹志林
联系电话:0857-6680006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