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保密、机要、文书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舆情应对、督查考核、后勤保障、制度建设等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业务档案管理。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大数据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局内各业务工作开展,负责局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编制、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人员:罗响(负责人)、熊涛、马星、陈永、陈娟、谢芸、李骁、韩芳琴、代星、熊芹、王韬
电话:0857-4222374
政策法规股:
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协调本单位涉法涉诉工作及法治宣传工作。承担与本单位有关的法律事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协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人员:周培林(负责人)、李林、谢吉仙、赵超、张红叶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开展卫星遥感建设工作,统筹遥感影像应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项目备案工作。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担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限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人员:陈永碧(负责人)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人员:班成华(负责人)、高鹏、成浩、程萱菁
国土空间规划股:
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县级市政府审批的相关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工作。组织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
人员:胡波(负责人)、高玉松、李世伦
城乡建设规划股:
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和成果动态维护。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按有关权限负责城乡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研究乡镇(街道)村庄规划的重大问题,拟定乡镇(街道)村庄规划的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
人员:陈江羊(负责人)、史正林、鲍珍珠
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股:
承担国土空间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提出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市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市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人员:陈小林(负责人)、熊琴会、詹昆、王梅章
矿业权管理股:
承担县级市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负责矿业权市场建设。统计分析并指导监督全市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初审管理,负责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人员:车吉(负责人)、李永红、肖德英、李廷
执法监督股:
负责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落实相关政策措旄并指导实施。执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承担对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查指导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意见工作。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测。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土地批后监管和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人员:徐伟(负责人)、曹林、张坤、曾敏
人事教育股 :
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
人员:常洁(负责人)、丁玲、杜鹃、张文、张婷、王丽、李霜、石舜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