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审理、结案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白廷艳
电 话:0857-5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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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审理、结案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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