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箐镇党政办公室(值班室)联系电话:0857—841486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551701
办公地址:七星关区水箐镇水箐社区政府大楼一楼
农业服务中心:1、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推广种植业技术和试验示范;
2、负责农业机械的管理,推广先进农机技术及农机具试验示范;
3、负责对辖区发展良种水果种植业,引进和示范水果先进技术,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人员培训;
4、开展农业多种经营生产服务,帮助完善和建立多种经营责任制;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5、负责马玲薯种植技术和优良品种的管理、推广、指导、培训、咨询和服务;
6、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农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7—841486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积极促进本镇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宣传就业政策,申报就业经费和使用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本镇就业工作计划。
3、负责本镇内劳动力供求信息的采集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统计本镇的失业率。
4、负责本镇用人单位招工组织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引导辖区内的城镇和农村失业人员再就业。
5、负责为本镇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咨询、职业介绍。对失业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并建立台帐。
6、负责统计本镇内职工的职业技能素质情况,负责组织职业技术等级和特种作业培训及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工作。
7、负责本镇内各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镇劳动力输入、输出工作。
9、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
10、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7—8414866
科技宣传文化信息服务中心:1、拟定镇教育、科技、文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科技、文化知识讲座、时事政策宣传等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3、参与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
4、承担科技、宣传、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电影、农村经济信息服务性工作
5、负责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
6、负责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科技宣传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7—8414866
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1、掌握全镇妇女和儿童各种基本数据,了解本镇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动态,研究对策,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2、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
3、接受镇计生办指导,主动汇报全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卫生工作情况;
4、为育龄群众提供政策法律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科学技术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特殊群众服务;
5、为全镇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和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计划生育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诊治,避孕节育手术以及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6、负责全镇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宣传教育;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联系电话:0857—8414866
林业环保站:1、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建立健全镇护林网络,负责镇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3、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4、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资源;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
5、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环保规划、计划;
6、协助区环保局对本乡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污染防治监管及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7、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建设,负责有关环境信息的统计和报送等:
8、林业环保站联系电话:0857—8414866
财政所:1、负责预算内、预算外和代管资金的收支管理。
2、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做好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3、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有效建议,当好参谋。
4、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培植财源,为财政收入的不断壮大奠定基础。
5、指导和协助农村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全镇会计管理工作。
7、负责会计资料、经济合同及有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村组会计代理核算中心资金管理。
9、负责财政所各项工作信息及宣传工作。
10、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1、财政所联系电话:0857—8414866
安生产监督管理站: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综合监督管理办事处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本级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3、现场查处一般违法行为,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4、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统计本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
5、排查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6、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7、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检查辖区内各企业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上级部门按职责权限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
8、组织、参加和协调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领导组织辖区内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10、安生产监督管理站:0857—8414866
水利站:1、组织制订全镇水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水利工程用地规划并负责监督管理。协调与本镇经济发展相关的相邻地区水利发展规划。
2、主管全镇的防汛抗旱事务,处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统一管理全镇水资源,制定全镇水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全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实施用水许可制度。
4、统一管理全镇水利工程、主管全镇水土保持工作。
5、组织和指导全镇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等工作;对全镇水利工程进行行业管理。
6、负责全镇水利建设计划安排及资金的使用管理。
7、负责全镇水利工程水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取土、防洪保安资金等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8、负责宣传、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
9、负责水利科技和教育的指导推广。
10、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11、水利站联系电话:0857—8414866
村镇建设规划站: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对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协助政府及村委会制定和完善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村规民约。
2、参与编制本镇的总体规划,参与指导编制所辖各村的建设规划。
3、对在镇区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本着按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登记、办理、监督和管理。
4、认真做好村镇建设和环境有关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并接受财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贯彻好环境保护的三十二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坚决执行村镇建设,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三同步”原则,切实管理,保护好村镇的环境。
6、了解和掌握本镇年度各项建设进度情况,做好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按时填写并上报本镇年度建设统计报表,完成对村镇建设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片,图纸的搜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7、协调、解决和处理好环境污染纠纷。
8、配合镇国土所协调,解决好有关宅基地纠纷。
9、认真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配合各有关部门共同搞好本镇的环境卫生。
11、村镇建设规划站联系电话:0857—8414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