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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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重要的公用性商品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改革方案,拟订价格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水、电、气、成品油等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的作价以及执行;审查报批《贵州省定价目录》中由市级管理的商品价格;组织实施房地产价格改革方案;审查报批土地基准地价、廉租房租金、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格,研究拟定房地产价格管理政策;指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价格管理;完成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安排的价格专项调查任务;负责对放开商品的价格监管政策指导;贯彻执行价格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管理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收费改革方案,贯彻执行省有关收费管理等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收费项目及标准,适时制定、调整和审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收费标准;核发《收费许可证》;指导已放开的经营性收费,探索收费管理办法;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统计工作;联系政务中心窗口收费管理事宜;对中介、保障性住房的前期物业管理等服务收费进行管理;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争议。
(负责人:龙怡)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