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组书记: 王汝江
局 长: 刘 平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851-36222251
办公地址: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十楼
通讯地址: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十楼
邮政编码:561200
电子邮箱:govgsj@163.com
一、内设股室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信访、档案、后勤、提案议案、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
联系电话:36222251
(二)教育法规股。承担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党风、行风建设、目标考核等有关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联系电话:0851-36227814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股(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承担辖区食品安全规划的拟订并协调推进实施;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和重大整顿治理,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制定本辖区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协调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快速检测及抽样拟订全县酒类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分局依法查处酒类市场各种制假售假违法、侵权行为;组织协调酒类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联系电话:0851-36222251
(四)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拟定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不含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抽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创卫工作。
联系电话:0851-36222251
(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药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戒毒药品等;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准入、监督管理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状况调查、监测;承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化妆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的现场验收;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承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认证的技术审查以及现场检查、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实施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参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36222251
(六)登记注册指导、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股。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按规定承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登记注册及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管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资料、信息和档案;承担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有关备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微型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帮扶微型企业发展,会同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成员单位监督财政补助资金的正常使用,会同督查部门对上级各相关部门和本级政府制定的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和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协调人社部门开展微型企业创业人员培训,为微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1-36227813
(七)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股。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开展有关科研、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认证、认可、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制度;推动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企业标准登记备案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36733886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电话:0851-36220409
(九)综合管理一股。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产(商)品质量监测;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和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全县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分类、分派、移送并监督办理;负责车辆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查处上级“12315”“12365”“12331”机构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消费环境和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消费环境和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并督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
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指导各类网络市场培育发展;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商标使用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殊标志等;承担地理标志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创建工作。
联系电话:0851-36220315
(十)综合管理二股。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定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指导全县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拟订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承担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贯彻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传销行为和直销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不正当竞争、传销、直销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办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51-36222251
二、正股级事业单位及工作职责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产(商)品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对食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检验、食品安全事件技术分析、食品科研项目的研发;负责计量器具检定,商品量、定量包装商品检验检测;参与市场生产技术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正确执行统一的检验方法,培训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督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技术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下达检验计划,并定期分析、通报检验结果;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定期进行组织监测单位检查,督促各监测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上报,为临床用药提供合理依据,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
联系电话:0851-36222478。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网络建设及网络维护,发布有关信息,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信息查询、咨询服务。
三、下设事业单位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为:以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行使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反垄断、盐业等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联系电话:36227811。
四、派出机构及工作职责
目前,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为环翠分局、丁旗分局、江龙分局、六马分局。
主要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所在地政府完成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翠分局,负责人:安义 联系电话:0851-36227862
江龙分局,负责人:孙章平 联系电话:0851-36720079
六马分局,负责人:宋德礼 联系电话:0851-3672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