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绩效目标、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事务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依法对所属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和廉租住房资金、房屋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851--36222959 负责人:曾熠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行业内依法行政的指导工作;负责行业内政策法规实施的调查研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审查;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处罚的法治审查工作;负责行业内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负责指导行业内的法制宣传、普法培训工作;负责本局信访接待工作,牵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本局权力清单清理和制定工作;指导行业内的政务服务工作,联系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1--36769038 负责人:伍晶晶
(三)住房保障股(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收集统计上报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数据、信息和情况。
联系电话:0851--36231138 负责人:骆虎
(四)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负责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建设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商品房市场准入的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和综合验收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产测绘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数据统计、整理发布工作;负责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和住宅产业化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房地产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市场;拟订物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业绩考评工作;负责对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房屋修缮的技术指导;参与制订物业服务管理收费标准;指导、监督居住区、楼宇及其它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的租赁经营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市场运行态势的分析与研究,测算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负责定期发布房屋租金指导价及有关信息;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36223302 负责人:付娟
(五)建筑市场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股:
负责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筑市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工程担保、工程风险、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有形建筑市场;承担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库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拟订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城镇燃气、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公用设施监督、管理和相关信息咨询与服务;负责城镇燃气、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用市政设施、挖掘城市道路等审批工作;参与审查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道路、交通、电力、电信等)专项规划;参与市政工程项目批后管理及竣工验收。
联系电话:0851--36222669、0851--36221006 负责人:刘定智、王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851--36222959
办公地址:镇宁县环翠街道办红星社区天星路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三楼
电子邮箱:1165290742@qq.com
通信地址:镇宁县环翠街道办红星社区天星路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56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