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域权,抵押权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851-15718533249
负责人:黄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