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
1.办公地址: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天星路便民利民服务中心19楼
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工作职责:
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拟订相关工作制度;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贯彻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规划;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拟订全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工作制度;承担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实施指导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订立、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的审批;监督实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特殊工时制的审批和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价位;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组织劳动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双方执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县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工作电话: 0851-36220062
5.负 责 人:程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