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司法局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财装备服务科)。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接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建议提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车辆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2288 负责人:杨正忠
(二)法治调研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负责规章编纂工作,编辑出版全县的规章汇编正式版本。承担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工作。承担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报送县人民政府审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组织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解释意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定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计划,承办县人民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经济和民事活动提供法制服务。
联系方式:0851-36220588 负责人:陶其芳
(三)法治督察股。
承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拟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措施,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策建议。指导、督促各部门法治工作。牵头组织局机关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0588 负责人:陶其芳
(四)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7916 负责人:周健
(五)行政复议应诉股。
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管辖、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立案及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审查、立案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出庭应诉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调查研究行政诉讼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行政应诉案件统计。
联系方式:0851-36228148 负责人:张斌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组织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承担“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2288 负责人:马静
(七)政府法律顾问股。
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审查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县人民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等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1551 负责人:赵红海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承担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普法依法治理办、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2288 负责人:田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股。
承担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制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制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科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4115 负责人:张万友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指导、监督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承担公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承担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承担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0148 负责人:李兴娣
(十一)律师工作股。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执行。按权限审查律师机构的设立、律师机构及执业律师的年检注册登记工作。承担律师行业监督,按权限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工作。负责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0148 负责人:李兴娣
县司法局设政工室(人事警务科)。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全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管理、教育培训、评先选优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851-36222288 负责人:王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851-36222288
办公地址: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红旗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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