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宁谷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安顺市西秀区宁谷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472025-06-12 14:27  安顺市西秀区宁谷镇人民政府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人大、纪检、监察、政法、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文书档案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了解并向镇领导准确提供镇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
(2)协调镇属各部门之间有关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了解和掌握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为镇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为镇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秘书服务;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全体会议、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4)承办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和各村(社区)、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发镇党委、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完成好文秘、文件规范及上报下发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搞好服务。
(5)负责各种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强化督查考核,配合镇做好督查工作,确保镇党委、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协调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组织协调搞好镇机关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镇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理催办工作,做好镇党代会、人代会报告材料的组织协调工作。
(7)建立健全镇政务、党务信息网络,负责镇信息网络的管理,全面开拓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提供各类信息,并向镇领导及上级部门报送,协助搞好镇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8)协助镇领导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做好镇政府与区直各部门、单位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对内、对外、对上、对下沟通联系、协调工作,为镇党委、政府总揽全局搞好服务。
(9)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管理镇机关的行政、后勤,负责办公场所维修、车辆管理、保卫、卫生、绿化和生活福利等工作。
(10)加强档案、财务管理工作。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风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在镇综治委的领导和上级综治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推进本镇综治各项工作。
(2)根据镇综治委和上级综治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计划、方案、提交镇综治委讨论和决策,并负责实施。
(3)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居)委会及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4)组织协调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小组、基层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综治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镇级报警求助联动、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等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督促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工作。
(7)开展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和培养综合治理工作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潘彬
联系电话:0851-33812553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研究全镇人口发展状况,拟定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及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指标,检查、督促各村(居)委会予以落实。
(3)组织开展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知识,转变生育观念,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意识。
(4)负责全镇育龄人群的生育、节育措施等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指导。
(5)负责优生指导,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组织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及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
(6)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7)负责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8)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风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物价、统计、审计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发展乡镇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本镇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拟定镇经济发展规划及编制指导年度计划,检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并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
(3)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4)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全民创业工作。
(6)负责协调服务业经济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第三产业。
(7)组织指导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财务、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8)负责物价管理及涉农收费价格的监督工作。
(9)负责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莉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优抚安置、农村低保、社会救助、老龄、民族宗教、残疾人工作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参与镇政权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事务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镇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指导全镇各村(居)委会建设,协助镇政府搞好全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镇村(居)委会培训。
(3)管理好镇社会事务事业、社会事务工作和社会事业经费物资,做好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
(4)搞好全镇救灾救济工作,对各种自然灾害及时了解,及时准确上报,掌握了解群众生活情况,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管好用好救灾物款,严格核销手续。
(5)负责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6)配合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按规定兑现群众优抚金,发放好各类优待款项,组织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
(7)宣传贯彻执行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负责配合区民政部门做好本镇范围内的结婚登记。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本镇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搞好辖区内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建设管理及学校设置、开办、搬迁、合并、停办等调研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镇长搞好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9)依法做好本镇的地名更名、申报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10)做好本镇老龄、民族宗教和残联等工作。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姣姣
联系电话:0851-33812775

宁谷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农服、扶贫、林业、易地搬迁工作)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等管理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发展本镇农业经济提供技术服务,为发展本镇涉农事业服务。
(2)制定全镇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研究拟定本镇畜牧水产事业发展规划和科研项目的攻关、技术开发及示范推广。
(3)组织农业技术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农(畜牧、渔)业优良品种、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开展农业技术综合服务、培训咨询、指导工作。
(4)负责农产品和农(畜牧、渔)业新品种、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市场对畜牧水产品需求变化趋势供求状况及其对策措施。
(5)进行兽防、检疫、品改、草地、水产、渔政、药政等技术推广及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本镇畜牧水产项目调研、论证、立项、实施等管理工作;指导、帮助畜牧、水产经济实体技术服务工作。
(6)认真做好我区建设畜牧基地的相关工作,优化人员结构,突出产业重点、落实配套服务、强化技术推广和加快优良品种繁殖工作;承担畜牧渔业业务统计工作;负责畜牧渔业产品技术、市场信息交流;负责培训畜牧水产养殖人员,维护畜牧水产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7)负责农业病虫草害测报和防治工作。
(8)负责农(畜牧、渔)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做好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的申报服务工作。
(9)指导镇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械化生产,负责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开展农机操作员培训和农机具维修服务,组织签订农机作业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10)起草本镇扶贫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
(11)参与组织实施上级扶贫主管部门批准的扶贫项目建设计划,参与本镇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监督。
(12)收集、整理扶贫工作档案,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13)指导本镇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做好本镇各类企业和产品的调查统计工作。
(1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冯仕林
联系电话:0851-33812220

宁谷镇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信访工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和意见、建议。
(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区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镇内的重要信访问题;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各村(社区)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镇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村(社区)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6)协调、衔接镇各党政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工作关系,负责同上级信访部门联系。
(7)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
(8)搜集、掌握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镇领导决策。
(9)协调处理镇各党政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各村(社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及有关信访的重要事项;检查指导各村(社区)的来信来访工作。
(10)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转办、督办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
(11)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村(社区)信访案件的查处、办理工作;督办重要的来信来访案件。
(1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谢祥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宁谷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研究全镇人口发展状况,拟定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及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指标,检查、督促各村(居)委会予以落实。
(3)组织开展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知识,转变生育观念,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意识。
(4)负责全镇育龄人群的生育、节育措施等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指导。
(5)负责优生指导,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和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组织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及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
(6)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7)负责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8)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富巧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宁谷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在镇综治委的领导和上级综治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推进本镇综治各项工作。
(2)根据镇综治委和上级综治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计划、方案、提交镇综治委讨论和决策,并负责实施。
(3)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居)委会及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4)组织协调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小组、基层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综治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镇级报警求助联动、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等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督促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工作。
(7)开展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和培养综合治理工作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  庆
联系电话:0851-33812553

宁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宁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物价、统计、审计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发展乡镇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本镇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拟定镇经济发展规划及编制指导年度计划,检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并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
(3)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4)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全民创业工作。
(6)负责协调服务业经济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第三产业。
(7)组织指导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财务、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8)负责物价管理及涉农收费价格的监督工作。
(9)负责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 莉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宁谷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优抚安置、农村低保、社会救助、老龄、民族宗教、残疾人工作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参与镇政权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事务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镇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指导全镇各村(居)委会建设,协助镇政府搞好全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镇村(居)委会培训。
(3)管理好镇社会事务事业、社会事务工作和社会事业经费物资,做好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
(4)搞好全镇救灾救济工作,对各种自然灾害及时了解,及时准确上报,掌握了解群众生活情况,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管好用好救灾物款,严格核销手续。
(5)负责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6)配合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按规定兑现群众优抚金,发放好各类优待款项,组织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
(7)宣传贯彻执行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负责配合区民政部门做好本镇范围内的结婚登记。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本镇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搞好辖区内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建设管理及学校设置、开办、搬迁、合并、停办等调研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镇长搞好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9)依法做好本镇的地名更名、申报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10)做好本镇老龄、民族宗教和残联等工作。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熊太龙
联系电话:0851-33812775

宁谷镇党政办公室
主要履行人大、纪检、监察、政法、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文书档案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了解并向镇领导准确提供镇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
(2)协调镇属各部门之间有关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了解和掌握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为镇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为镇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秘书服务;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全体会议、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4)承办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和各村(社区)、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发镇党委、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完成好文秘、文件规范及上报下发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搞好服务。
(5)负责各种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强化督查考核,配合镇做好督查工作,确保镇党委、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协调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组织协调搞好镇机关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镇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理催办工作,做好镇党代会、人代会报告材料的组织协调工作。
(7)建立健全镇政务、党务信息网络,负责镇信息网络的管理,全面开拓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提供各类信息,并向镇领导及上级部门报送,协助搞好镇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8)协助镇领导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做好镇政府与区直各部门、单位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对内、对外、对上、对下沟通联系、协调工作,为镇党委、政府总揽全局搞好服务。
(9)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管理镇机关的行政、后勤,负责办公场所维修、车辆管理、保卫、卫生、绿化和生活福利等工作。
(10)加强档案、财务管理工作。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文星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财政所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财政、会计核算、公有资产管理等管理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编制本镇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培植财源。
(2)监督管理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
(3)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
(4)管理本镇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
(5)管理本镇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6)负责本镇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
(7)在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
(8)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金家骏
联系电话:0851-33812016

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扶贫工作站)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等管理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⑴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和生态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发展本镇农业经济提供技术服务,为发展本镇涉农事业服务。
(2)制定全镇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研究拟定本镇畜牧水产事业发展规划和科研项目的攻关、技术开发及示范推广。
(3)组织农业技术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农(畜牧、渔)业优良品种、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开展农业技术综合服务、培训咨询、指导工作。
(4)负责农产品和农(畜牧、渔)业新品种、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市场对畜牧水产品需求变化趋势供求状况及其对策措施。
(5)进行兽防、检疫、品改、草地、水产、渔政、药政等技术推广及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本镇畜牧水产项目调研、论证、立项、实施等管理工作;指导、帮助畜牧、水产经济实体技术服务工作。
(6)认真做好我区建设畜牧基地的相关工作,优化人员结构,突出产业重点、落实配套服务、强化技术推广和加快优良品种繁殖工作;承担畜牧渔业业务统计工作;负责畜牧渔业产品技术、市场信息交流;负责培训畜牧水产养殖人员,维护畜牧水产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7)负责农业病虫草害测报和防治工作。
(8)负责农(畜牧、渔)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做好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的申报服务工作。
(9)指导镇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械化生产,负责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开展农机操作员培训和农机具维修服务,组织签订农机作业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10)起草本镇扶贫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
(11)参与组织实施上级扶贫主管部门批准的扶贫项目建设计划,参与本镇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监督。
(12)收集、整理扶贫工作档案,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13)指导本镇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做好本镇各类企业和产品的调查统计工作。
(1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郭兴兵
联系电话:0851-3381222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新农合医疗、养老保险等管理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劳务输出,为本镇富余劳动力提供务工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并推荐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农村富余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负责开发本镇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实施新增就业项目;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就业岗位和劳动力资源,引导本镇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小城镇有序流动,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服务。
(3)开展本镇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对本镇辖区内求职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发展非正规就业,开展本镇辖区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其他工作,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的衔接服务工作。
(4)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5)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6)注册、登记和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负责参合农民住院审核、转诊审批、医疗费用补偿及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进行报销。
(7)定期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向群众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8)执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有关合作医疗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并承担对村级定点卫生室的监督指导工作。
(9)负责按规定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冯建英
联系电话:0851-33811226

村镇建设管理站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村镇规划、建设(建筑)等管理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本镇的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
(2)参与镇各类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审核并组织实施,做好村镇规划、建设资料的保管工作。
(3)承担镇各类公共设施、生产建筑、住宅建筑建设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4)制定本镇环境卫生管理措施,改善村容镇貌。
(5)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土地的地籍、地政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刘奂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水利和移民工作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水利建设项目的勘察、报批和移民安置等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镇水利设施的管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其他水法规,推广节水先进经验和其他水利水土科学成果。
(2)负责制定全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编制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的长期供求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全镇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对全镇农田水利、供水、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并对工程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镇农田水利保护、塘、堰、小渠道、小水库、小泵站、小水电规划等的勘测和设计;负责全镇水利工程的整险加固、水库汛情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协助上级搞好水利水土区划、规划和各项小型水利水土工程的计划安排及水利水土年度统计工作。
(5)负责全镇移民安置的指导、协调工作;承担本镇移民工作宣传、信访接待和相关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配合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对违反移民工作条例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柏建友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林业发展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林业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好林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技术咨询服务。
(2)负责全镇的林业发展建设;负责本镇一般工程造林的规划、实施以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造林的实施与管理;配合区林业绿化局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3)负责全镇林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上岗证书的核发;负责集体林区生态建设、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保护、集体林区护林员管理以及镇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与指导。
(4)开展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做好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
(5)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本镇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协助区林业绿化局做好林木采伐以及林地征占用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按照林业行政处罚规定,积极配合区林业绿化局做好本镇各类林业案件的查办、林业纠纷的调处等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本镇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7)负责本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全镇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负责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本镇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和治理;负责污染投诉的接待、调查、处理,负责污染事故的报告;负责本镇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冯仕林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本镇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2)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对本级政府的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和完善。
(3)负责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检查、指导、协调、督促本镇各部门和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等各项安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中的事故及时报告和统计。
(4)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生产中的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牵头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落实;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和安全事故的举报,并按权限进行处置和转报。
(5)协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制定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内从业人员和群众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检查。
(7)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  方
联系电话:0851-338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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