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全面深化改革、统战、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妇联、共青团、工会、关工委、公共机构节能、人大、组织人事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了解并向镇领导准确提供镇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
(2)协调镇属各部门之间有关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了解和掌握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为镇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镇党委、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为镇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秘书服务;负责镇党委、政府全体会议、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4)承办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和各村(居)、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发镇党委、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完成好文秘、文件规范及上报下发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搞好服务。
(5)负责各种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强化督查考核,配合镇做好督查工作,确保镇党委、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协调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组织协调搞好镇机关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镇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理催办工作,做好镇党代会、人代会报告材料的组织协调工作。
(7)建立健全镇政务、党务信息网络,负责镇信息网络的管理,全面开拓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提供各类信息,并向镇领导及上级部门报送,协助搞好镇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8)协助镇领导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做好镇政府与区直各部门、单位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对内、对外、对上、对下沟通联系、协调工作,为镇党委、政府总揽全局搞好服务。
(9)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管理镇机关的行政、后勤,负责办公场所维修、车辆管理、保卫、卫生、绿化和生活福利等工作。
(10)加强档案、财务管理工作。
(11)承办七眼桥镇党工委、七眼桥镇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胡 鹏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信访办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信访工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2)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和意见、建议。
(3)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区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镇内的重要信访问题;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各村(社区)的信访工作。
(5)指导全镇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村(居)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7)协调、衔接镇各党政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工作关系,负责同上级信访部门联系。
(8)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
(9)搜集、掌握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镇领导决策。
(10)协调处理镇各党政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各村(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及有关信访的重要事项;检查指导各村的来信来访工作。
(11)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镇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转办、督办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
(12)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村(居)信访案件的查处、办理工作;督办重要的来信来访案件。
(13)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 静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在镇综治委的领导和上级综治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推进本镇综治各项工作。
(2)根据镇综治委和上级综治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计划、方案、提交镇综治委讨论和决策,并负责实施。
(3)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居)委会及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4)组织协调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小组、基层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综治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镇级报警求助联动、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等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督促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措施的落实。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工作。
(7)开展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和培养综合治理工作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掌握扫黑除恶活动动态,做好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
负责人:李 平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财政分局
主要职责:
(1)编制和执行乡镇预决算。负责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2)落实惠农补贴补助政策。全面实行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惠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和审核,建立健全补贴对象基础数据库、认定和审核,建立健全补贴对象基础数据库,完善张榜公示程序和形式,建立责任明确、上下协调、管理有序、操作规范的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夯实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的基础。
(3)协调组织收入。组织财源建设,培植乡镇财源;组织协调乡镇财政收入管理,组织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管理乡镇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4)监管财政专项资金。负责监督管理在乡镇辖区内实施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负责乡镇辖区内的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监督管理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资金;
(5)管理乡镇财务。负责管理核算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财税政策及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乡镇范围内的会计工作;监督管理乡镇资产。
(6)代理村级财务。受村“两委”委托,负责代理乡镇辖区内的村级财务活动;负责村级“三资”监督管理。
(7)监督管理乡镇债务。监督管理乡村政府性债权债务;清理化解现有债务;严格控制发生新债。
(8)承担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参与制定乡镇农村综合改革计划;组织申报、监督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负责乡镇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乡村财政财务人员培训。
负责人:杨 安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退役军人服务站
工作职责:
(1)积极做好就业创业帮扶、优抚业务办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各项工作,协助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各项事项,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3)主动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尽量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更应借助“枫桥式”经验,即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项、发挥作用不缺位”。
(4)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情况;按照每个季度一次更新本级的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接待、走访、诉求、矛盾排查化解等台账并如实上报,及时修改并上报信息采集数据。
(5)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号、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6)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7)积极支持驻区部队建设工作,协调配合部队开展拥政爱民工作;配合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乡镇(办事处)本级、村(社区)居委会退役军人先进个人的评比推荐表彰活动。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娄洪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研究全镇人口发展状况,拟定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及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指标,检查、督促各村(居)委会予以落实。
(3)组织开展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知识,转变生育观念,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意识。
(4)负责全镇育龄人群的生育、节育措施等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指导。
(5)负责优生指导,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组织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及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
(6)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7)负责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8)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9)开展好职业健康各项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郭 龙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社会救助、老龄服务、民族宗教、殡葬改革,大病医疗报销,残疾人工作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参与镇政权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事务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镇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指导全镇各村(居)委会建设,协助镇政府搞好全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镇村(居)委会培训。
(3)管理好镇社会事务工作和社会事业经费物资,做好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
(4)搞好全镇救灾救济工作,对各种自然灾害及时了解,及时准确上报,掌握了解群众生活情况,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管好用好救灾物款,严格核销手续。
(5)负责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6)依法做好本镇的地名更名、申报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7)做好本镇老龄服务、民族宗教,殡葬改革和残联等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朝刚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本镇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2)拟定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对本镇的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村(居)会及企业逐项落实和完善。
(3)负责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检查、指导、协调、督促本镇各部门和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等各项安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中的事故及时报告和统计。
(4)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生产中的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牵头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落实;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章行为和安全事故的举报,并按权限进行处置和转报
(5)协助区应急局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制定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内从业人员和群众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检查。
(7)宣传国家乡镇企业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指导本镇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做好本镇各类企业和产品的调查统计工作。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 洪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小城镇办
主要履行村镇规划、建设(建筑)等管理服务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本镇的村镇建设总体规划。
(2)参与镇各类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审核并组织实施,做好村镇规划、建设资料的保管工作。
(3)承担镇各类公共设施、生产建筑、住宅建筑建设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4)承担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白胜成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本镇富余劳动力提供务工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并推荐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富余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负责开发本镇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实施新增就业项目;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就业岗位和劳动力资源,引导本镇劳动力向非公产业和小城镇有序流动,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服务。
(3)开展本镇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对本镇辖区内求职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本镇辖区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其他工作,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
(4)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审核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格,发放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证证,建立和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包括城镇居民参保登记资料、费资料、健康资料、医疗费用支出资料等)收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缴资金,开具财政收款收据;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和参保居民报销医疗费的公示工作;协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信息管理和上报;处理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日常事务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俞小江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党员远程教育、法律服务、统计调查、旅游开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巩固镇、村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
(2)制定全镇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党员远程教育、法律服务、统计调查、旅游开发等发展规划,并贯彻落实。
(3)开展先进思想道德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开展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积极组织指导镇、村文化活动,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协助文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抓好镇文化市场管理,使镇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5)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对农村群众文化事业和文化市场等进行管理,正确引导农民活动中心、村级体育协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健康娱乐活动。
(6)负责全镇的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宣传本地的文化、风土人情。
(7)负责本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组织、协调、管理;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经验,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本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担本镇经济社会统计工作,并负责收集全镇全部统计资料及运行情况;按照区统计局统一编制的统计报表进行归集、汇总、分析,并将月度统计报表资料和相关分析材料按照规定提供给本镇分管领导;制定和完善统计工作各项制度,使统计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采集、整理、汇总、上报统计资料;负责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负责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在区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各项普查、调查工作任务。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挖掘、保护、整理、开发屯堡文化、人文景观、风景名胜资源,规划指导民间发展旅游事业,提供旅游服务及旅游咨询,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10)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合伙经济组织以及为公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受区司法局委托,协助基层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 融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水利站
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水利设施的管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其他水法规,推广节水先进经验和其他水利水土科学成果。
(2)负责制定全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编制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的长期供求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全镇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对全镇农田水利、供水、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并对工程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镇农田水利保护、塘、堰、小渠道、小水库、小泵站、小水电规划等的勘测和设计;负责全镇水利工程的整险加固、水库汛情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协助上级搞好水利水土区划、规划和各项小型水利水土工程的计划安排及水利水土年度统计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羽江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物价、统计、审计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发展镇镇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本镇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拟定镇经济发展规划及编制指导年度计划,检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并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
(3)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4)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工作。
(6)负责协调服务业经济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第三产业。
(7)组织指导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财务、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8)负责物价管理及涉农收费价格的监督工作。
(9)负责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邓连平
联系电话:0851-337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