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122025-06-12 09:19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秘、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信息、综治、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组织研究新型工业化战略性问题,提出发展思路和建议;组织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承担重要文件及综合性、理论性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登记备案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报账等财务会计、财务审计、预决算工作;负责财务信息体系的业务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协同有关科室做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国内外贸易产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协助相关科室管理项目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工业发展基金。
负责人:肖  洪

联系电话:33222830,

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落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指导工业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开展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统筹全局信访维稳、所属改制企业信访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工业、能源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和协调本行业领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帮助做好改制企业的善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工业改制企业的档案管理;负责工、青、妇、幼、民兵、退役军人工作。
负责人:代   平
联系电话:33220062
规划投资科(对外交流合作科)
拟订工业、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组织推进工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领域重大技术改造专项工作的实施;提出申报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工作建议;拟订区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和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和上报工作;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指导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推进工业基础能力建设,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业建议;指导重大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创新;承担发展航空、装备工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汽车的准入事项;牵头工业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等工作;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能源、科技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
负责人:胡  平
联系电话:33223294
中小企业管理科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深化改革及“放管服”工作。参与研究制订推动工业领域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制订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相关培训工作 指导全区民族民间工艺品发展工作;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和规范创业基地;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贯彻落实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政策措施;承担“服务民营企业省长直通车”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发展改革工作;推进各类融资机构扩大对工业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工业企业的融资渠道;指导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全区工业、能源企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检查执法相关工作;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规划;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重点项目、示范工程。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节能财政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参与相关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产业相关工作;指导工业绿色发展。
负责人:吴清双
联系电话:33834016
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科
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负责企业生产、基建统计、信息工作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研究分析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掌握企业生产运行动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工业园区拟订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等工作;牵头组织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承担煤、电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承担煤炭生产运输协调、保证重点行业、企业用煤需求;承担铁路运输协调工作;承担工业用煤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推进电力需求预测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监测和运行调度,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能源经济运行调度,包括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生产运行情况。
负责人:燕玉国
联系电话:33223593

安全监督管理科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乡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推进煤矿企业开展双控体系建设和管理,督促煤矿企业按要求开展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煤矿安全隐患依法督促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煤矿水患、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的专项整治,并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承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信息报送,参与调查处理煤矿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本系统内防火防汛、防盗防爆、抢险救灾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工业和信息化、新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管;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权限承担民爆器材销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初审、上报工作。承担能源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包括油气输油管道、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能源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能源及工业信息化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
负责人:孔智金
联系电话:33327932

工业行业管理科
承担煤炭行业的监督、指导、管理工作;参与拟定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提出煤炭工作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乡镇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对制约煤炭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承担煤炭生产及新建项目、技改项目的监督管理,参与煤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煤矿兼并重组、技改扩能、整顿关闭工作,承担区电煤保供相关工作;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和施工建设;协调组织或参与煤矿生产安全设施和生产、安全许可证验收、审核上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健全煤矿生产安全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和建设中的安全技术问题;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和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能源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
按权限参与《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准入资格证照的审核上报工作;配合环保部门督促煤矿开展好环保相关工作;做好煤矿行业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开展国家、省、市关于煤矿技术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煤矿技术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制定煤矿安全投入、安全装备、安全科技规划配套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导和推广应用煤矿安全重大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对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服务、指导,同时全面推进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瓦斯抽采集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指导和监督煤矿企业完善各类图件,建立健全煤矿档案资料;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承担冶金、化工、有色、建材、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地方特色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着力打造本地特色的名牌精品;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业建议;协调解决原材料工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承担新材料产业培育和研发指导工作;电力行业管理,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管理,新能源及再生能源行业管理。
承担组织协调散装水泥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医药、食品(含白酒)、轻纺、家电、包装等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消费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推动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烟草工业生产。
承担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能源项目建设情况及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协调解决全区能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能源物资供应协调调度工作。
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包括风电、光伏发电、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氢能、地热能、核能等行业管理;油、汽行业管理,包括油气长输管道、天然气储备设施以及天然气“县县通”工作;电力行业管理,包括清洁高效电力产业工作、获得电力工作和充电桩基础设施行业管理。权限内风电、光伏、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氢能生产及利用、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油气存储设施、充电基础设施、分布式能源、地热能以及其他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工作。上报国家能源局、省能源局、市能源局审批、备案的项目(规划或方案)。
负责人: 周仕江
联系电话:15519102019

战略规划与创新平台科
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拟定全区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协调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的衔接协同。组织开展技术预测,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有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研究拟定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凝练基础研究关键问题,组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负责衔接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承担区基础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调度、监督检查和评估问效等工作。组织推动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科技数据、技术标准等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开展重大科技任务需求分析和项目凝练,统筹提出重大科技项目建议,组织制定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并跟踪督促和评估问效。组织协调、衔接前沿交叉共性技术和引领颠覆性技术研究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全区科技安全工作,提出重大任务并推进实施。承担科技安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科技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工作和科技保密、国防动员领域科技有关工作。拟定科技创新平台发展规划布局、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重点实验室、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衔接国家、省级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承担统筹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工作。拟定重大科技政策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部门、行业、领域科技政策拟定,提出支持科技发展重大政策建议。负责统筹拟定科研机构布局规划和改革发展政策建议。
负责人:汪 松
联系电话:13312402196

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科技科
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提出区级财政科技经费预算总需求及方向结构比例建议。组织推进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起草区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制度规范。统筹区级财政科技计划。承担区科技管理运行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指导监督科研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管理。负责指导推动农业农村、高新技术、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行业(产业)和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组织开展相关科技需求征集和项目凝练,负责统筹产业和社会事业区级财政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牵头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拟定激励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
承担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科研成果的示范应用。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金融工作,推动引导金融资本促进科技创新改革发展相关措施并督促实施,促进金融资本等社会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培育、凝练和推荐工作。研究提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贯彻落实科技重大决策部署的绩效评估评价工作。研究提出科技评估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行业部门和地区的科技创新工作绩效、科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科研项目成果开展评估评价。承担科技伦理有关工作。
拟定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国家、省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衔接对外合作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建设。负责科技合作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科技入安”。承担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建立健全科技人才任务布局建议,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拟定外国专家管理制度规范,归口管理来安的国(境)外专家,推动建立外国高水平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定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拟订的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工作,跟踪推进本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协调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重点项目、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国家、省级重大专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产学研结合、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
负责人:罗勇
联系电话:1858669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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