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综合协调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书、事务督办、会务、机要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档案、信访、接待、计生、综治、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公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负责离退休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詹琛
联系方式:0851-33295107,
金融债务科
负责征集潜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的PPP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负责制定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负责承接列入年度开发计划的项目所需相关资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评价工作。负责对政府投资或政府补贴的项目,科学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负责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支付台账,严格控制政府财政风险;负责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编制季报和年报;负责监管项目的中期评估和项目移交等工作。负责PPP政策宣讲、培训、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负责政府性债务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拨付政府债券资金;负责向上争取政府债务限额;负责政府性债务数据的统计、审查、上报,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预警,拟定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负责人:鲍润婷
联系方式:0851-33835831
会计监督科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落实会计法令、准则和制度;负责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会计电算化以及安顺市西秀区会计培训中心的有关工作;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对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指导各乡(镇)、办事处财政监督工作等。
负责人:兰 燕
联系方式:0851-33292660
国有资产管理科
代区政府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情况。监督、检查企业财务情况。检查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利润分配等情况,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出评价。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情况,包括重大投资、融资、贷款、担保、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招投标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和执行情况,以及企业战略规划、经营预算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企业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监督、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企业重大风险、重大问题提出预警和报告。对须经区国资局审核的企业重大事项提出的独立意见。
负责区直国有、集体企业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报送工作;非公企业申报项目专项资金指标的录入、审核及拨付;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非公企业退税审核;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审核工作。
负责人:卢 迪
联系方式:0851-33293232
社会经济发展科(农业科)
参与农口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政策,拟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对农业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管理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承办、对接市财政局经建科交办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周小伍
联系方式:0851-33294414
社会保障科
参与卫生、社保、民政等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卫生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监管;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负责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负责人:郭俊梅
联系方式:0851-33834221
行政事业科
参与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贯彻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法规,拟订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拟定财政支持科教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优化支出结构的建议。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负责人:吴静
联系方式:0851-33293309
综合科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和管理工作,对各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退付、核算、稽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审批,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票据计划上报及领购管理工作,编制财政票据年度工本费预算。负责全区财政票据的发放、使用、保管、核销、稽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对全区各乡镇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负责人:颜军
联系方式:0851-33294322
国库科
贯彻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总预算会计工作;研究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负责人:丁竹君
联系方式:0851-33292786
预算科
1.承担预算工作。编制区级年度总预算,汇总全区预算,组织区级预算的执行,研究拟定全区预算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制度;参与重要财税改革工作;负责分析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情况;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区预算管理,审核、批复区级部门预算;负责转移支付工作。执行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收入分配各项政策规定,承担收入分配秩序改革的有关工作。
2.承担预算编审工作。贯彻中央、省、市部门预算的有关政策、规定,牵头负责制定全区预算的有关规定、制度,提出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提供预算定额、预算政策咨询。布置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培训;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审核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汇总区直部门预算;批复区级部门预算,办理部门预算的调整、追加追减;贯彻落实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负责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3.承担预算绩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绩效评价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策;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按有关要求,部署各级各部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总结汇总全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负责人:黄前程
联系方式:0851-33294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