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使用许可注销申请 | 办件形式 | 上报件 |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
办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法人综合服务区B001-B006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预约服务时间:工作日下午17:00-18:00,非工作日13: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约服务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线下大厅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 | |||||
网上申请 |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
在线申请 贵人视频办 在线预约
|
||||
审批收费 | 是否收费 | 不需要收费 | ||||
办理公示 | 需公示,在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 | 年审或年检 | 不需要年审或年检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
咨 询 | 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现场咨询或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窗口进行现场咨询或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0851-86987172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1-12345 在线咨询 智能问答 |
||||
监督投诉 |
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电话0851-86987000、0851-86987111投诉或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贵州省长栏目、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省长留言板、 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投诉。
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 人民网贵州省委书记省长留言板
|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
依据描述 | 第十九条 | ||||||||
2 | 依据名称 | ||||||||
依据描述 | 第二十六条 |
依据及条件描述 | 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技术方案可行。 | |||||||
依据及条件描述 | 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有明确具体的用途。 | |||||||
依据及条件描述 | 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依据及条件描述 | 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以上条件,并综合考虑国家安全需要和可用频率的情况,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 |||||||
依据及条件描述 | 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法定依据及描述 |
---|---|---|---|---|---|---|
1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注销书面申请。
注销无线电频率的书面申请.docx[格式文本下载]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纸质版或电子版
|
原件1份
|
申请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第 十九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受理申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届满前拟终止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及时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届满未书面申请延续或者未准予延续的; (二)无线电频率使用人在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内申请终止使用频率的; (三)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自然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法人、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线电管理机构注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同时收回无线电频率。 |
2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原件。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
纸质版
|
原件1份
|
申请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第 十九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受理申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届满前拟终止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及时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届满未书面申请延续或者未准予延续的; (二)无线电频率使用人在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内申请终止使用频率的; (三)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自然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法人、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线电管理机构注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同时收回无线电频率。 |
特殊环节名称 | 特殊环节 | 特殊环节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完成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依法举行听证。专家评审和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许可期限内,但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无 |
- 收件
- 受理
- 审查
- 特殊环节
- 决定
- 制证
- 发证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与受理 | 收件 |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 |
2个工作日 |
包括拟采用的通信技术体制和标准、系统配置情况、拟使用系统(设备)的频率特性、频率选用(组网)方案和使用率、主要使用区域的电波传播环境、干扰保护和控制措施,以及运行维护措施等。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取得频率许可后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进行承诺。初步判断: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初步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根据需要接收电子文档。 |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
受理 | 王光南 | 当场受理 |
核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
|
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王光南 | 2个工作日 |
审查: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5、审查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对经审查不符合申请要求的,退回审查环节,并说明原因;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提出审核意见,转决定环节。 |
特殊环节 | 徐谦 | 30个工作日 |
1、需进行频率协调(如省外协调、军地协调、部门协调)2、进行频率可行性研究。3、对频率使用率进行评估。 |
1、约请厅无线电管理部门、省无线电监测技术机构进行频率使用分析,然后出具结果。 |
|
决定 | 徐谦 | 1个工作日 |
根据审查提出的初步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对照本事项的审批要求进行复核作出决定。 决定: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5、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1、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均达到审批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达不到审批相关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送达方式 | 办理结果 |
颁证与送达 | 制证 | 王光南 | 1个工作日 |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1、予以许可填写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文件或颁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2、不予许可填写《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
发证 |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 |
1个工作日 |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文件或颁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