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3678400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 址: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道江源路147号
职 责:负责文电、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财务、档案、机要、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保密、目标管理、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督办督查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盘州市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离退休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联系电话:0858-367841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 址: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道江源路147号
职 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六盘水市对盘州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盘州市对各单位、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组织编制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盘州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盘州市宣传、教育、培训和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标志管理等工作。承担盘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承担分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三)污染防治股
联系电话:0858-36784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 址: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道江源路147号
职 责:负责盘州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盘州市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承担跨市(州)、县(市、特区、区)界水体断面水质监管相关工作;负责跨县(市、特区、区)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负责盘州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乡(镇、街道)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措施,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盘州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盘州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四)法规与标准股
联系电话:0858-367840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 址: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道江源路147号
职 责: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承担依法行政、法律顾问、普法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贯彻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牵头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工作。
(五)盘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858-36784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 址: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道江源路147号
职 责:
1.综合股。负责大队日常综合事务;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宣传、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实施全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跨县区联动执法制度,组织开展辖区内跨区域联动执法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管理“12369”热线,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纠纷的化解;协助上级部门处理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本股室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
2.一中队。负责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的收集、分解、办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执法法律文书、行政处罚案卷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案件评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参与涉及环境处罚案件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的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各类污染源有关信息。组织排查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及演练;负责本中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
3.二中队。负责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环境执法检查;组织对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开展检查、执法;组织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开展检查、执法;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检查、执法;负责生态破坏的联合执法检查和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开展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执法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环评制度、建设项目验收备案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对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指导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负责监督污染源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机构;组织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建设项目环境执法专项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税复核工作;负责本中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
4.三中队。负责组织对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水、地下水、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检查、执法;负责对水污染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参与碧水保卫战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涉水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本中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
5.四中队。负责组织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事业单位开展检查、执法;负责对大气污染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涉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执法;参与蓝天保卫战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涉气环境执法专项工作;负责本中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
6.五中队。负责组织对土壤、固体废弃物、噪声、核与辐射安全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法;负责对土壤、固体废弃物、噪声、核与辐射安全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执法;参与净土保卫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涉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核与辐射安全环境执法专项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及出口、固体废物进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承担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承担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源安全、放射性废物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本中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
(六)盘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电话:0858-36784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 址: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道江源路147号
职 责:具体工作接受当地生态环境分局领导,主要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支持配合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