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余庆县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232025-05-25 07:12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信息办、指挥中心)。

负责人:杨梅,

电话:0851—24621372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新闻宣传、大数据应用、机要、调研、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统计、保密、信访、建议提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拟订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工作。承担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本系统应急调度、协调、指挥工作。承担收集并报告本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形势,协调处理本系统重大案件和事件。承担局机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公务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指导本系统通信技术网络建设,承担局机关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执法执勤专用车辆、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秘书股(法治督察调研股)。

联系人:李如雪

电话:0851-24621372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法律事务股。

负责人:王定科

电  话:0851—24621372

参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制定草案调研、起草、论证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和组织实施,承办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办理县政府工作部门提请审议规范性文件制定草案的合法性审查,组织调研、起草重大规范性文件制定草案,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编纂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申请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负责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参与县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对县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审查县政府重大经济合同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等工作。指导、协调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联系人:田  菲

电  话:0851-24621219

负责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工作。指导、监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承担“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五)行政复议应诉股。

负责人:龙浩东

电  话:0851-24621219

负责承办依法应由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承担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以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应诉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人:李志君

电  话 :0851-24620264

承担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七)基层股。

负责人:刘子方,

电  话:0851—24620285

承担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修改章程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初审等工作。

(八)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人:黄宇威,

电  话:0851-24621152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股(余庆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郑晓红,

电  话:0851-24621769

承担规划、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许可初审。承担法律援助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教育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

(十)律师工作股。

负责人:朱 琼,

电  话:0851—24621372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承担律师行业监管,指导、监督、实施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的资格初审及资料报送、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局机关公职律师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政工室(机关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汪琴,

电  话:0851-24622805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部门队伍建设和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党群工作。负责领导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作风督查工作。承担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年度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离退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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