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镇党委、政府设5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0851-24020001)、社会事务办公室(0851-24020001)、经济发展办公室(0851-2402000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0851-24020001)、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0851-24020001)。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湄潭县新南镇人民政府
2.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湄潭县新南镇新政路108号
办公电话:0851-2402000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传真号码:0851-24020371
通信地址:湄潭县新南镇新政路108号
邮政编码:564111
电子邮箱:meitanxnx@126.com
单位负责人:李天府
二、内设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1.部门负责人:沈晨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1)负责党委、政府事务性工作、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镇管理的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2)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3)转达和催办镇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等;
(4)承办镇党委、政府直接召开的会议,负责党委、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5)负责对镇党委、政府所属其他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6)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和文稿,收集处理各类信息、综合调研,反映工作动态;
(7)承担文秘、档案、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信访、保密、应急、离退休干部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8)承担人大、政协联络、纪委(监察)、人民武装部、工会、“三关爱”、共青团和妇联等具体业务;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1.部门负责人:黄家铭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3.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民政、民族宗教、老龄、残联工作的政策法规;
(2)负责救灾救济、民族宗教、老龄、残联和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业务工作,组织赈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救灾扶贫,指导宗教事务依法活动,组织老年人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帮助残疾人树立生活信心、扶志济贫;
(3)管理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和军人的接收安置,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等工作;
(4)承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组织实施和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指导和协助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自治活动;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部门负责人:袁骨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3.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编制经济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承担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和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企业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技改工作,培育和发展市场,指导商贸、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对企业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3)收集、整理有关经济发展的资料和信息,并及时反馈情况,为镇经济发展决策提供参考;
(4)承担计划、统计工作,指导镇、村经济发展工作,积极引导镇、村寻找经济发展的出路,帮助镇、村(居)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5)塑造经济发展项目形象,积极抓好产业发展和各项经济项目的建设、管理等;
(6)负责招商引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台账,联系工商、供电等工作;
(8)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等;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部门负责人:胡贵河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3.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卫生与计划生育相关数据、信息的统计、采集、分析和上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鉴证、服务和管理,兑现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实施“三结合”帮扶;
(3)指导镇卫生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协会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完成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4)督促和检查村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部门负责人:黄远胜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3.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措施;
(2)承担政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3)制定镇政法工作的意见、措施,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调查掌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检查、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5)负责舆情管理和信访等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内禁毒、帮教、民事纠纷调处和反邪教等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新南镇政府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设置为8个,即:新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南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新南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新南镇林业站、新南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新南镇财政所。
(六)农业服务中心
1.部门负责人:魏平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3.工作职责:为辖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农业技术、农村经营、畜牧兽医、农业机械、茶叶、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动物卫生监督、镇企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部门负责人:张家玮
2.联系电话:0851-24020019
3.工作职责:为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农合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农村特困老人和五保对象服务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八)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1.部门负责人:邱华锋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3.工作职责:为辖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事业的发展提供服务负责文化宣传、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社区服务、思想政治教育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九)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部门负责人:黄仕荣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3.工作职责:为辖区村镇建设提供服务,负责村、镇建设规划,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城镇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林业站
1.部门负责人:张玉林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3.工作职责: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林区生态建设、退耕还林、林政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及森林防火等;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林业工作人员上岗证核发和林区护林员管理;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应急管理办公室
1.部门负责人:袁安黔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3.工作职责:为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保障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委托执法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本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议;建立健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基本台帐,开展隐患排查、安全专项整治并建档归类相关资料;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行业生产经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及相关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应急救援、综合统计、报告、信息发布及相关善后工作;协调辖区内道路交通、社会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二)财政所
1.部门负责人:陈启勇
2.联系电话:0851-24020001
3.工作职责:为辖区财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培植财源,组织本辖区财政税收收入;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监督管理辖区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种专项资金及对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辖区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辖区国有资产,组织非税收入等;管理、指导、镇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监督;配合完成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相关改革任务,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镇党委、人大常务委员会、纪检监察、政法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子,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法律法规明确上级政府部门设在新南镇的机构有: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水务站、国土资源所、卫生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学校、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综合执法分局。以上机构以上级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新南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
所辖共6村:石印村、凉井村、流水村、角口村、凤凰村、羊叉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