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党政办
负责人:翁胜伟
联系电话:0851-26040438
工作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意图和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的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党委、政府及办公室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拟写、送审、编印、递送工作;做好各种文件材料的登记、传阅、保管和清退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负责各种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管理好镇档案室。适时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习,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文书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考勤登记;
4.做好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前准备及会议记录,并按要求及时办理须上报或下传的内容,并督促反馈执行情况;
5.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依法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交办、督办。搞好其他相关接待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保密制度及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印章;
7.负责搞好机关内部其他行政事务。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和协调工作;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名称:纪检监察
负责人:王新
联系电话:18285280874
工作职责:
1.监督监察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政府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
2.协助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
4.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5.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7.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8.承办好政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单位名称:党建办
负责人:吴雪颜
联系电话:19985206994
工作职责:
1.协助镇党委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
2.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发展党员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按发展程序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
5.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6.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等工作;
7.负责大学生村官的专项管理、考核工作;
8.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其他工作;
四、单位名称:统计站
负责人:丁豪
联系电话:18385198611
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统计》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2.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3.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
4.搜集、整理、提供本镇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5.调查和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6.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镇、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账,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7.完成本镇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
五、单位名称: 人社中心
负责人:丁林
联系电话:15329424235
工作职责:
1.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主要有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以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2.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及转移培训就业,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劳动、人事争议;
3.严格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单位名称:文广站
负责人:余正刚
联系电话:15885694355
主要工作职责: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繁荣文化创作,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
3.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
4.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5.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
6.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经营活动;
7.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七、单位名称:民政办
负责人:张桂花
联系电话:18786868233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助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6.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9.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八、单位名称:综治办
负责人:秦正凯
联系电话:15208630868
工作职责:
1.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巩固整治成效。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
2.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积极开展调处处理。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创安活动。积极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部门参与创建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创建和综合治理水平,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司法所,禁毒办、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要害部位、特种行业的安全防范,以及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4.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各项措施,预防违法犯罪,努力减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5.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减少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
6.检查辖区内各村(居)、部门综合治理工作,完善综合治理APP的录入和监管;
7.办理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有关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九、单位名称:敬老院
负责人:聂江安
联系电话:18985231266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定规章制度;
2.维护五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五保人员的生活水平,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单位名称:自然资源所
负责人:申恒友
联系电话:18985671280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区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6.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
8.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0.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11.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
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十一、单位名称:林业站
负责人:骆金科
联系电话:18586721356
工作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边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9.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十二、单位名称:财政所
负责人:刘历权
联系电话:13984289399
工作职责: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2.围绕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4.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5.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十三、单位名称:禁毒办
负责人:张柳洪
联系电话:13708514161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政党委、政府和上级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制定本辖区禁毒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落实禁毒工作措施,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
3.指导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督促完成各项禁毒工作任务;
4.了解掌握毒情形式,抓好辖区内吸毒人员和有吸毒史人员的日常管理、跟踪。组织村(居)、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详细掌握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家庭状况和思想动态;
5.加强对辖区禁毒、戒毒工作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6.做好辖区禁毒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7.完成政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单位名称:计生办
负责人:张柳洪
联系电话:13708514161
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拟定全镇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实施;
3.及时向政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镇计生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
4.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计生各统计数据;
5.严格执行计生政策,宣传好国家计生方针、大计;
6.建立计生工作例会制度,指导、检查村级开展计生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做好村级计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7.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正确合理使用计生费用;
8.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做好有关计生系列保险和福利工作,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十五、单位名称 :烟办
负责人:骆科禄
联系电话:13984210432
工作职责:
1.研究全镇烟叶产业发展战略,为镇党委、政府制定烟叶产业发展规划和决策;
2.负责制定烟叶生产发展的长远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发展烟叶生产的管理制度和目标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
3.负责组织协调烟叶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生产、服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4.配合烟叶站制定烟叶质量攻关技术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十六、单位名称:派出所
负责人:宋庆波
联系电话:18085231645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负责维护辖区治安秩序;
2.负责管理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受理常住户口的变动登记和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
3.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对一般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改造;
5.负责建立健全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对治安保卫委员会培训和业务指导,搞好治保会例会制度,积极推行治安保卫责任制;
6.负责建设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伍,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范网络;
7.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的检举、报案、控告,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重大政治、经济、刑事案件;
8.负责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
9.负责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协助党委、政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
11.负责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2.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单位名称: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余正刚
联系电话:15885694355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6.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7.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8.完成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八、单位名称:市场监管分局
负责人:杨昌华
联系电话:17685213688
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的工作和各项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2.负责制定本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3.监督、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执行;
4.监督、检查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食品安全年度和专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农村餐饮服务队和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6.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督促监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
7.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8.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食品监管部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9.负责与县级食品监管部门和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单位的沟通工作,配合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10.负责收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反映的各种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
11.负责收集、发放食品安全相关资料、文件、信息统计等工作;
12.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单位名称:综合执法分局
负责人:卢川
联系电话:15934604151
工作职责:
以城市管理领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集中行使城市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即行政执法链条末端的执法监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权);
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
1.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2.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二十、单位名称:整治办
负责人:梁大贤
联系电话:18085261565
工作职责:
1.负责镇容秩序管理;
2.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危化、易燃易爆品的经营、销售、运输安全检查管理;
3.危化品安全生产安全管理;
4.负责“七乱”治理;户外广告、横幅等的清理;农村环境卫工作指导;集镇内出摊占道的管理;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负责环境卫生管理;
5.集镇环境治理:加强扬尘污染和水污染治理。
二十一、单位名称:村建中心
负责人:聂煜政
联系电话:18185275266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办理有关项目审批事项和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建筑;
3.负责村庄规划区内农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规划审查、共识、听证和报批;
5.负责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规划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工作;负责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镇村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6.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负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并监督村庄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建设;负责完善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等详细规划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7.负责协调相关局和镇各部门工作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环保、土管、绿化等工作;
8.负责落实县规划局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二、单位名称:司法所
负责人:周文
联系电话:18285251470
工作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基层党工委和办事处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2.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本地区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
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网络,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四落实”。
4.利用社区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当好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做好“148”法律服务,协办法律援助工作;
5.代表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志愿帮教队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完善、落实帮教措施;
7.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防范和上报等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社会治安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二十三、单位名称:安监站
负责人:马福生
联系电话:15185281229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定本地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
4.督促本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统计、上报本地安全生产情况。
二十四、单位名称:水务站
负责人:龚汉飞
联系电话:18585777990
工作职责:
1.研究拟定全镇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全镇主要河道、跨乡镇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镇水资源:组织拟定全镇和跨乡镇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3.拟定全镇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地下水水量、水质;
4.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辖区供水工作;
5.承担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事项;
二十五、单位名称: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周述佳
联系电话:18586309988
工作职责:
1.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及对本辖区内粮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推广、培训和宣传工作;
2.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
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定全镇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护和管理辖区林业资源;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
4.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水法及法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好、用好由本镇所管的水利工程设施,做好除险加固、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工作。
二十六、单位名称: 乡村振兴服务站
负责人:雷琦
联系电话:13984957688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定本镇扶贫工作方案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2.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生态开发移民扶贫、科技扶贫,重点村(居),安居温饱村建设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3.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提供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村的科技进步;
4.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扶贫;
5.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交办的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