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王层
联系电话:0851—26070321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镇人民政府2楼
主要职责: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武装相关工作。
二、镇党建办
负责人:秦 禺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镇人民政府2楼
工作职责: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社区),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社会)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负责纪检相关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人:彭璠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平安法治办(原供水站位置)
主要职责:统筹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依法开展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防控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统筹指导村(社区)基层治理综合网建设,推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 网格员+ 联户长”铁三角基层治理机制落地落实,依法开展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管理;负责完成上级党委政法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协调推动上级政法单位、信访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吴世杰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政府一楼
主要职责: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财务审计和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政策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负责交通道路建管养、乡村旅游相关工作。
五、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旺雄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镇人民政府1楼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社区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六、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胡月明
工作时间:早上9:00-12:00 下午1:30-5:0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镇政务大厅
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乡镇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便民服务工作;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承担“12345”相关工作。
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 黄洪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镇原综合执法分局楼
工作职责: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八、镇司法所
负责人:赵星阳
联系电话:17785237672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镇政务大厅
工作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基层党工委和办事处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2.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本地区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
3.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网络,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四落实”。
4.利用社区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当好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做好“148”法律服务,协办法律援助工作;
5.代表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志愿帮教队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完善、落实帮教措施;
7.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防范和上报等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社会治安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九、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杨声望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镇原供水站楼
主要职责:承担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办理,负责对村(社区)上报、上级综治服务中心流转的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事件统一接收、办理、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统筹指导村(社区)综治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预警、化解,筑牢“第一道防线”;负责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运用。
十、综合执法队
负责人:郑松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镇原综合执法分局楼
主要职责: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给乡镇的行政执法权限;承担依法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其他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单位名称:自然资源所
负责人:万必进
联系电话:18183447318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镇自然资源所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区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6.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
8.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0.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11.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
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十二、镇敬老院
负责人:吴赛忠
联系电话:13765218511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镇敬老院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定规章制度;
2.维护五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五保人员的生活水平,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派出所
负责人:骆伟
联系电话:18985609350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派出所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负责维护辖区治安秩序;
2.负责管理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受理常住户口的变动登记和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
3.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对一般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改造;
5.负责建立健全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对治安保卫委员会培训和业务指导,搞好治保会例会制度,积极推行治安保卫责任制;
6.负责建设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伍,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范网络;
7.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的检举、报案、控告,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重大政治、经济、刑事案件;
8.负责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
9.负责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协助党委、政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
11.负责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2.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市场监管分局
负责人:郑 辉
联系电话:15985084017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正安县格林镇风光居街上组市场监管分局
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的工作和各项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2.负责制定本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3.监督、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执行;
4.监督、检查和指导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食品安全年度和专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农村餐饮服务队和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6.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督促监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
7.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8.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食品监管部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9.负责与县级食品监管部门和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单位的沟通工作,配合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10.负责收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反映的各种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
11.负责收集、发放食品安全相关资料、文件、信息统计等工作;
12.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