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602025-05-16 20:48  95商服网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夏建江,联系电话:0851-26363386)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联络、督查、安全、会务、档案、机要、目标管理、政务公开、议案提案承办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接待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负责综合文稿起草;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局宣传工作计划和新闻报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各项规费的收支管理;负责县级各项住建专项资金、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财务统计和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人事工资、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上述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干部考核和任免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考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绥阳县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住房、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建扶贫、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组织住房、建设企业管理人员上岗培训;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和咨询解释,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协助查处违反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普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普法工作。

二、城乡建设管理股(负责人:韩静)

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城镇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编制储备和资金申报;负责贯彻落实村镇建设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工作;开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监测核算工作;开展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并推广农村房屋通用设计图;指导各类试点村镇的建设及相关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的迁建工作;参与审查全县村镇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监督工作。

三、房地产业股(负责人:罗亚涛,联系电话:0851-26363385)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地产业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全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等企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商品房合同网上签约、商品房现售、预售、抵押合同备案管理、房屋交易、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建筑业管理股做好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负责房地产销售面积和增速分析统计;负责房地产业劳动工资统计;负责房地产领域防化风险排查和矛盾纠纷处理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股(负责人:张科泽,联系电话:0851-26221633)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建筑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级重大项目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全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拟定并实施本建筑业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指导建筑行业的体制改革;负责固定资产和建筑业产值投资统计;负责城镇老旧危房(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年审和管理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和指导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发展;负责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和动态监督;受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投诉,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组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发布工程造价系数指数,负责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和问题处理;负责拟定全市建筑节能、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等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并督促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和推广新型建筑建材;负责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城乡建设领域防化风险排查和矛盾纠纷处理工作

五、住房保障股(负责人:令狐昌举,联系电话:0851-2636291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拟定全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国家、省和县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国家、市县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具体承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直机关、以上企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办理公房出售、职工存量补贴、增量补贴兑现审批;核发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房改房《市场交易准入许可证》负责直机关、以上企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理住房资金使用和审查审批手续监督委托银行办理住房资金存款业务和各种支付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资金管理工作。

六、园林绿化股(园林绿化站)(负责人:韩宏伟,联系电话:0851-26221151)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实施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完成年度园林绿化工作目标;负责审核城市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化用地的比例和布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绿线”管理;监督临时占用绿化用地审批;审核和报批移伐城市树木、古树名木事项;组织审核城市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和调整规划,组织审核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已编制实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负责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市政项目综合调度管理工作;参与中心城区列入以上重点建设计划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统计、汇总、调度和评审工作

七、建筑业服务中心

1.消防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胡小康,联系电话:0851-26363387)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管理、公众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装饰装修)、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及消防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等工作

2.工程项目服务办公室(负责人:杜月贵)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类项目专家统一协调技术服务;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农村自建房屋技术服务指导。

八、房地产服务中心

1.物业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孙建宇,联系电话:0851-26363877)

负责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物业管理协会和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组织住宅小区业主成立和改选业主委员会引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负责前期物业备案,严格落实物业用房及物业企业的选聘工作;负责县城区物业项目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负责中心城区物业项目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

九、其他

1.项目办(负责人:任清)

负责城镇“三改”储备项目编制和资金申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县级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纠纷信访事宜的复核和数据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2.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负责人:张光乾,联系电话:0851-26362871)

负责信访维稳、重大风险防控排查统计工作;负责拆迁安置和物业服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市域治理、平安建设、双提升工作;负责12345工单接单分办、督导、回访工作

3.县住建局驻政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张真静,联系电话:0851-26232945)

负责建筑行业领域行政审批收件、受理、转办、发放工作(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备案凭证)、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屋(市政)工程验收备案、树木砍伐、移植、修建、修剪审批);负责按照相关规定代收(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廉租房租金、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和房屋维修基金;负责营商环境考核评估;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发项目前期物业、开发项目手册、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商品房现房销售、业主委员会备案等工作。

4.工程项目改革办公室(负责人:刘浪)

负责改革覆盖全县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并对接不动产登记),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负责全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负责绥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优化、规范办事流程,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提供相关营商环境考核资料;负责引导企业按程序要求办理相关业务,回访、宣传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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