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日常工作;承担文稿起草、督办、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新闻、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含支付中心、基层财政管理局)财务、资产、物资采购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目标考核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财政法制建设、单位法律事务,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协调指导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负责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牵头实施“金财工程”;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系统和门户网站建设维护、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网络系统安全和设备日常维护;负责财政应用系统的安装和故障排除;参与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0851-26221473,传真:0851-26220034
(二)综合计划股。参与拟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拟定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非税收入政策和财政票据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政策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受理相关部门票据领购申请并发放财政票据,协调核销财政票据,协助查处财政票据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851-26220862
(三)预算股。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牵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汇总全县财政预算,牵头编制县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牵头编制县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牵头编制、审核、批复、汇总县级部门预算;牵头管理预算指标,建设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牵头组织县级预算公开工作;牵头承担县对下转移支付工作;协调联系财政省直管县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1-26222661
(四)地方金融与债务管理股。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牵头编制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地方金融补贴预算;做好政府债券发行申报及使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拨付等;监督管理债务资金和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指导全县政府性债务、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851-26220670
(五)国库股。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县级预算单位账户;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全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牵头负责县级决算公开工作;负责资金调度,拨付财政资金;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参与税收政策、税制改革调研有关工作;负责增值税先征后返工作。
联系电话:0851-26221533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民主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0851-26221635
(七)教科文股。负责教育、科技、宣传、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执行工作;参与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研究提出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建议;审核提出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情况;制定联系部门和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0851-26224908
(八)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综合执法、投资促进、供销、工业能源、商贸、大数据、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定县级基本建设投资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研究中央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负责县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对有关资金追踪问效;审核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负责企业财务快报、年度决算审核、汇总、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0851-26221189
(九)农业股。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监督财政支农资金,参与安排财政支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资金和支农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指导全县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财政涉农资金“一折通”集中统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指导全县开展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工作;组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项目融资偿债工作;承担局脱贫攻坚同步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851-26225578
(十)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卫生计生、残疾人事业、老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851-26231096
(十一)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股。拟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负责县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核、变更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采购审核;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和统计汇总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26221790
(十二)绩效管理股。指导、监督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县级预算绩效工作;建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县级财政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承担县级政府投资项目预(概)算审核。
联系电话:0851-26221296
(十三)会计与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财政系统、县级预算单位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承担内部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承担本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联系电话:0851-2622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