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协助街道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认真搞好理论宣传和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信息调研和通讯报道工作。承担街道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街道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街道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归档和保存工作。负责街道印章管理。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负责值班安排;负责会议室管理和会务工作。负责车辆安排和管理工作。承担人大工委、纪工委(监察)、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1—23303111
传 真:0851—23296383
(二)党建办公室
工作职责:全街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街道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负责街道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汇总党建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老龄、老干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联系电话:0851—23277111
(三)纪委监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督促落实全街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街道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承办上级纪委监委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51—23254445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街道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负责农村救灾救济、救灾捐赠等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救灾工作。负责对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负责老年人服务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推动村(社区)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社区工作者和服务队伍素质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建设。负责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承担残联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1—23145309
(五)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制定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兑现奖惩。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领导的参谋。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负责生育证(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随访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收缴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1-23145335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商业、商贸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主抓工业、民营经济的发展和统计,为街道办事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负责招商引资和主要经济目标工作。联系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涉及企业的相关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办事处的综合统计工作,制定经济指标的上报计划,做好经济指标的统计上报及相关辅助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负责撰写、编制、报送各种相关信息、资料、报表。负责制定街道辖区企业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有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旅游发展和管理的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1-23296132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扎实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巩固与深化平安社区(村)、小区、企业、景区、校园、市场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深入开展综合治理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承担政法委员会、人民武装部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1-23145520
(八)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辖区城市管理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和居民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及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配合市相关部门抓好行政执法、道路交通安全和乡村公路建设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1-23145488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扶贫、农机、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提供服务保障。承担扶贫、农机、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种植技术培训、指导、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认真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管理,农业机械试验示范,农业机械技术培训。认真做好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发展、资源保护、质量监督,畜禽水产疫病防治,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水产品检疫、疫情测报及服务。负责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负责辖区农机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851—23145530
(十)扶贫办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拟订全镇扶贫开发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镇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851-23109178
(十一)林业站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林业管理政策法规,开展林区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护林员培训和管理,加强林业技术引进与推广、优良品种的选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加强林木病虫害及林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火警火灾预报和森林防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851—23145526
(十二)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管理科技、宣传、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信息工作,强化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和服务。负责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负责辖区内文化市场的监管和文物保护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851—23296515
(十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对人事劳动以及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干部职工工资、社会福利及工伤办理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理和征缴工作;负责就业和劳动管理、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服务、劳动力资源统计和调查;负责就业困难人员的调查、核实和跟踪管理以及劳动保障政策的咨询和宣传;组织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负责辖区内劳动争议调解和敬老院的管理。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851—23254466
(十四)财政所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办事处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培植财源。监督管理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补助的各种专项资金及村级组织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各种惠农补贴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直接补贴农(居)民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性补助的统计、审核和发放工作。管理办事处国有资产和组织非税收入等。管理办事处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集中支付,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它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办事处财务票据管理和会计执法监督。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体制、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财政改革工作。配合完成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851—23254345
(十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政策及涉及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综合管理办事处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监督管理档案。综合协调、主动配合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工作,并定期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伤亡事故统计报表。督促行政辖区内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上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情况,参加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及验收。检查、督促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民兵应急分队在第一线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851——23109253
(十六)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贯彻落实措施;配合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组织城乡体系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建设性详细规划和村(居)等规划的具体编制、审核和报批,按规划组织实施;管理村镇建设的设计与施工,按规定监督、检查各项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村镇民房工程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依照村镇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工程业主审核上报相关手续;指导村镇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的维护建设。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851—23145488
(十七)水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水利政策和法规,编制本辖区内的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和设计。强化农村水利、人畜饮水和城镇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做好灌溉排水专用机具推广、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农村水利人才培训;负责农村水利项目评估、技术咨询和项目管理;负责防汛抗旱管理。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851—2310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