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考核、督查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创新和大数据应用工作,推进信息化审计监督工作,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的实施。
(联系电话:0851-22223460)
二、法规审理股。
参与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的起草工作;承担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和审计业务培训;承担审计项目计划制定、进度调度、管理及审计统计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本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承担对审计档案的规范性审查和管理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收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承担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联系电话:0851-22317707)
三、财政金融企业审计股。
组织审计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仁怀国有金融机构和省政府规定的仁怀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驻仁非本级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审计监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联系电话:0851-22223635)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
组织审计与市级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及相关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公共安全、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社会保障、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收支审计;组织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联系电话:0851-22227462)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组织审计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重大项目稽查;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借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
(联系电话:0851-22223302)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
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承担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1-22227463)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