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网络安全、保密、信息、宣传、营商环境、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禁毒、创文、健康机关、节约型机关、科协、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建议提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车队、食堂、物业等管理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后勤保障服务。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综合性文字材料撰写,负责局机关各类办公物资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22223551,传真:22225588)
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统计工作。负责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指导所属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党建党务工作。统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计划财务股: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资金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财务会计、财务制度建设、财政资金的监管与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51-22228228)
项目管理股:
负责统筹农业农村相关项目编制、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农村低效闲置项目资产盘活处置工作。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负责指导、检查各乡镇(街道)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负责社会扶贫平台推广应用、小额信贷等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等有关工作。参与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监测评估股:
负责指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生态和水库移民股:
负责全市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影响区移民搬迁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工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相关工作。
改革和法规股:
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参与用地规划工作。指导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受理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领域有关信访、维稳、投诉举报等工作。承担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应诉、普法宣传、法制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851-22225370)
政策研究股:
负责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等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和展示展销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1-22333660)
社会事业和乡村建设股:
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承担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创建、“两改两治理”等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
种植业管理股:
负责统筹种植业发展,承担发展抗灾救灾减灾、节水农业和发布农情信息有关工作。承担肥料、农药等相关工作。承担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垦经济、农业园区建设。承担农业技术人员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及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851-22220355)
畜牧渔业管理股:
起草畜牧业、渔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兽药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牧渔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负责“十年禁渔”“河长制”等工作。负责畜牧渔业生态环保工作。指导监督重大动物疫病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品、饲料及其添加剂等。指导畜禽渔业品种遗传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负责指导畜牧渔业安全生产。
(联系电话:0851-22223533)
安全管理股:
负责统筹开展农业行业内安全监管工作,具体统筹农机、沼气池、化粪池、农产品质量、渔业、在建项目、农事用火、屠宰、生态移民、水库移民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1-22220261)
畜牧水产技术服务站:
承担畜牧关键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优良畜禽种质资源的整理、保存和利用等工作;组织和参与水产技术项目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地方畜牧业生产行业标准、畜禽品种标准及渔业发展规划;为渔业相关检验、检测、检疫等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渔业技术咨询、指导、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851-2222363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承担农业环境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的检测及评价,参与优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承担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的检验检测、认证和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与指导等工作;参与有关标准的制定,研究新的检验技术。
(联系电话:0851-22271101)
植保站:
承担农业植物病虫害灾情分析、防治新技术的实施、培训指导,农用药械质量检测和技术指导,农药质量市场抽查检验、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工作;提供农业植物重大病虫害监测服务;为农业植物疫情控制、检疫审批、检疫隔离试种和调运检疫提供技术服务。
(联系电话:0851-22227903)
农田水利建设站:
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农业综合开发年度项目申报、计划编报、建设、验收等工作提供服务。
(联系电话:0851-22225858)
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
承担农业技术推广,种植业技术责任事故的鉴定和职业技能鉴定,农机化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等工作;参与拟订农机化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联系电话:0851-22227990)
农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文化建设,土壤保护、肥料使用、植物增产、节水灌溉等技术推广、开发服务、科技成果转让,农作物种子质量监测和检验,种子技术指导、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 承担农村能源技术服务和效益评价,指导生态农业示范、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参与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851-22221354)
仁怀市有机农业发展中心:
为茅台酒有机原料的生产发展提供服务,落实上级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市政府抓好茅台酒有机原料的生产工作当好参谋。做好茅台酒有机原料的生产种植和规划,督促和指导各乡镇抓好茅台酒有机原料的生产工作。负责协调茅台酒有机原料产、供、销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抓好茅台酒有机原料生产的技术培训和新技术的实验示范工作。做好茅台酒有机原料基地认证申报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1-22224266)
仁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等领域(已划转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除外)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联系电话:0851-2225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