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财政局内设股室及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督查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政务信息、宣传、信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重要批示件;负责财务资产管理, 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电话:0851-22223511.
(二)人事教育股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中文域名管理工作。
电话:0851-22234856.
(三)监督检查股(政策法规股)
承担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以及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提出完善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行为;牵头负责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财政普法工作;组织和指导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电话:0851-22223230.
(四)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部门预算;承担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审核汇总工作;承担市级预算指标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乡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
电话:0851-22223406.
(五)国库股
承担全市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分析;组织贯彻落实《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相关国库资金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决算及市级总会计核算、财政专户核算、办理市级收入退库;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测算、用款计划下达、拨付以及清算;负责按照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结合预算单位账户开立依据,对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提出审批意见,做好账户开设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电话:0851-22221185.
(六)行政政法股
指导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相关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对相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到位情况;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电话:0851-22223487.
(七)教科文股
承担教科文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审核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研究拟订教科文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 负责掌握教科文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其行业发展中涉及政府投入的相关政策及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对教科文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对项目完成后的效益开展评价工作; 布置、审核、汇总、上报教科文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电话:0851-22223432.
(八)经济建设股(市投资评审中心)
承担经开区、名酒园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建议;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基建专项资金;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牵头协调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研究和项目安排;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和计划;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监督(前期方案评审,招投标发包,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组织审查并批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综合协调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组织审查并批复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报告。
电话:0851-22226441.
(九)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移民、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定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对支农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
电话:0851-22223523.
(十)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地方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和核算工作。
电话:0851-22221936.
(十一)企业股
承担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粮食、供销、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建议;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承担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电话:0851-22223388.
(十二)债务管理股
研究提出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政策的建议,拟定政府债务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制定防范财政风险的应急预案和实施办法;编制政府性债务年度偿债计划,监督偿债资金的使用;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资金核算、涉农增量奖励及定向费用补贴工作;统计上报政策性担保机构财务决算、产权登记数据。
电话:0851-22234169.
(十三)会计股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和制度;按规定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市级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及市会计学会、财政学会的工作。
电话:0851-22223540
(十四)政府采购管理股
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办法,监管全市政府采购活动,检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拟定全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参与编制、审核、批复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负责下达市级政府采购计划,审核确定市级项目政府采购方式;受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出具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办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投诉;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统计报表和政府采购的业务指导。
电话:0851-22220595.
(十五)国有资产管理股
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指导全市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拟订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有关清产核资工作。研究制订市属国有资产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拟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核销、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方案;指导监管0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财务管理;承担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缴企业国有资产金收益及产权转让收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
电话:0851-22220231.
(十六)农业综合开发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申报计划,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初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组织竣工项目验收;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项目统计决算,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电话:0851-22221683.
二、二级机构股室及职责
(一)仁怀市基层财政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
1.非税收入管理股
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票据及各类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及时发布最新的《仁怀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仁怀市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目录》、《仁怀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仁怀市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负责检查全市非税收入各项法规、政策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非税收入执收执罚单位进行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负责查处举报的各种涉及非税收入违法违纪行为。
电话:0851-22226643.
2.乡镇财政管理股
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定乡镇财政体制和乡镇预算管理体制,研究提出编制乡镇年度预算,组织编制乡镇部门预算。执行乡财市管乡用。分析乡镇预算执行情况,指导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乡镇财政资金管使用情况。负责对财政所业务工作和机构建设进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培训财政所人员。协助对乡镇财政工作进行考核。
电话:0851-22224636
3.农村经营管理股
承担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电话:0851-22227635.
(二)仁怀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设机构职责
1.国库支付中心办公室
日常办事机构,履行上传下达、咨询服务、文件起草、信息综合、调研等职能。
电话:0851-22228122.
2.资金审核股
按照《会计法》、国家财务财政法规、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及财政局优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的规定,认真审查资金性质、开支内容、预算项目、支出类型、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摘要用途等信息。
电话:0851-22228122.
3.工资统发股
工资统发科负责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工作,完善工资统发工作机制 。
电话:0851-22228122.
4.资金支付股
按照《会计法》、国家财务财政法规、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及财政局优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的规定,按资金审核科审核后的支付业务,及时办理支付。
电话:0851-22228122.
5.信息股
负责参与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财政系统网络建设;负责全局财政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负责全局信息安全的建设与维护;负责局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数据的管理;承担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等。
电话:0851-2222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