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462025-05-10 08:49  95商服网

局长:熊明义

电话:0851-28222253

单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一)局办公室(党建办、人事财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文电、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公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处理水利应急事件。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统战等工作;办理提案和建议;负责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区水务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水务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工作;负责区水务局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劳动工资工作。组织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人:严妍  电话:0851-28222253

(二)建设管理与监督股(农村水利股)。

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人民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开展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协调区(县)际河流开发利用有关事务。指导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全区江河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市场及其信用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或参加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辖区内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建设管理与监督股负责人:焦权 电话:0851-27759793

(三)水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镇(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小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和镇(街)供水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协助和配合做好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配合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办法,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负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改造、维护及管理等工作,指导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流开发、治理工作。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配合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组织实施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水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生态环境。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水利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负责水利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配合水务行政执法。协调辖区内水事纠纷,协助涉水违法事件查处。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工作。

水资源管理股负责人:刘波 电话:0851-28224063

(四)运行管理与水旱防御股。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的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并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开展河流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承担紧急状态下跨辖区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并监督调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

运行管理与水旱防御股负责人:刘学文 电话:0851-28250094

各科室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9:00—17:00(节假日除外),24小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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