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监管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监管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262025-05-06 15:44  95商服网

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 14个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为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

1.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洗马路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洗马路办事处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8622078)  负责人:肖松

2.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路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上海路办事处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8623193)  负责人:李正林

3.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路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大连路办事处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8624716)  负责人:穆朝进

4.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桥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高桥办事处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8328210)  负责人:黄杰

5.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董公寺分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董公寺办事处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7568081)  负责人:汪洁

6.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坪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高坪办事处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8391051)  负责人:苟筠

7.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板桥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板桥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8320310)  负责人:王飞越

8.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泗渡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泗渡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8912508)  负责人:李图康

9.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团泽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团泽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8396370)  负责人:苟廷帅

10.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湾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沙湾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7256637)  负责人:徐斯炬

11.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芝麻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芝麻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18950049565)  负责人:余双飞

12.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盆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山盆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7256337)  负责人:孙伟

13.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林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松林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0851-27541400)  主持工作:黄启华

14.设立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毛石分局,为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毛石镇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18209820121)  负责人:廖浪

(二)受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委托,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行使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知识产权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办理所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实施行政审批、备案事项需要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

3、负责所辖区域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和规范管理所辖区域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微企发展服务工作。

4、负责对辖区内知识产权的保护,贯彻执行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注册和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负责对辖区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5、负责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辖区内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7、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合法经营,查处无照经营。

8、受理所辖区域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9、配合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承担监督管理所辖区域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承担禁止传销工作。

10、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受理、核准、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合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承担食盐、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11、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及日化品质量日常监管;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12、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13、按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14、配合开展市场价格预警、监督、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15、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6、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7、承办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关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设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机构,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公示等。(0851-28620563) 负责人:严新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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