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遵义市汇川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562025-05-06 08:01  95商服网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遵义市汇川区农业农村局(遵义市汇川区乡村振兴局、遵义市汇川区生态移民局)

机构简称: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生态移民局)

办公地址:遵义市汇川大道700号

通信地址:遵义市汇川大道70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2:00-5: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28680370

传真电话:0851-28669106

邮    箱:zyhcnm@163.com

乘车路线:23路304路旅游2路学生⑩号线19路B线48路汇川区人民政府下

门户网站:http://www.zyhc.gov.cn/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政务)

负责人姓名:曾庆海

邮政编码:563000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保密、信息、宣传、电子政务、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负责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车队、食堂、物业等的管理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后勤保障服务。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综合性文字材料撰写,承担公文收发处理及档案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类办公物资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局安全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推优、队伍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牵头负责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和聘期考核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务工作。统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资金建议。牵头编报部门年度预算,并组织执行。牵头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财务制度建设、财政资金的监管与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调度与监督。负责国有资产账目登记,指导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辖区内跨区域的重大复杂案件负责全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领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受理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领域有关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答复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应诉、普法宣传、法制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任前进;办公电话:0851-28680370)

(二)种植业与科技管理股。负责统筹种植业发展,起草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农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起草特色优势作物发展政策、规划。承担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和发布农情信息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区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牵头起草农业农村新质生产力科技发展的规划、政策。承担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以及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牵头承担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负责农村实用人才统计工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并研究提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政策措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种植业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拟定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制定,负责农业保险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负责人:李红燕;办公电话:0851-28682665)

(三)畜牧渔业股。起草畜牧业、渔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牧渔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提出畜牧渔业发展投资计划建议。负责畜牧渔业行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监管和验收。依法开展畜牧渔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行政奖励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品、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禽渔业品种遗传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畜牧渔业安全生产。指导畜牧渔业行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起草畜禽屠宰行业、兽医兽药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兽医卫生、畜禽屠宰、兽药(兽用生物制剂)发展投资计划建议,承担其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监管和验收。指导监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兽用生物制剂)及兽医器械等行业领域工作,依法开展本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行政奖励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及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兽医卫生、畜禽屠宰、兽药(兽用生物制剂)和兽医器械等行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养殖行业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负责人:李雪飞;办公电话:0851-28645531)

(四)项目建设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项目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统筹农业农村项目编制、申报、建设管理和组织验收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园区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农垦企业和农垦经济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促进农业与二产、三产联动发展相关工作。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农业招商引资。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创业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和展示展销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参与“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创建中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行业信息化发展。

负责人:汤洪;办公电话:0851-28680931)

(五)农村改革工作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建议。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合同备案及纠纷仲裁调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地方政策文件,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承担参与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承担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负责人:敖弟修;办公电话:0851-28680530)

(六)农业安全股。牵头负责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推动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承担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

负责人:何成英;办公电话:0851-28680931)

(七)乡村振兴和生态移民股。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研究“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统筹“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创建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区域协调发展。负责拟定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指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对存在返贫风险人群开展研判和动态监测。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数据统计、监测、分析。承担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推进脱贫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推动“三农”重大规划和政策落实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做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各级考核、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承担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承担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统筹脱贫人口帮扶增收有关工作。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负责东西部协作有关事宜。拟定全区移民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影响区移民工作,负责水库(复)改建项目、后期扶持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搬迁规划编制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配合区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影响区搬迁对象的认定和资金计划的上报下达;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区级验收;负责小型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审查报批、组织实施、监督评估和验收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直补资金的申报和发放,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查的组织实施

负责人:梁伟;办公电话:0851-2821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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