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办)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事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宣传、电子政务、后勤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重要政务事务工作;承担局党组会议秘书工作;负责机关综治、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设施设备的采购配置;牵头分解办理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和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做好“河长制”“林长制”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东西部协作工作,归口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外事工作。
负责人:潘成敏
联系电话:0851-28222148/28266673
(二)党建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牵头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国家安全、党管武装、家校共育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和县(市、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牵头落实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联系市纪检监察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关工委、教育体育系统群团相关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委和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秘书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负责人:罗来帅
联系电话:0851-27613015
(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工作,负责督政、督学;承担对下级人民政府暨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督导;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综合督导、专项督导评估工作以及督导评估报告发布,运用督导评估结果;指导各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有关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市政府兼职督学资格认证、选拔、聘任、培训、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李翥
联系电话:0851-28236211
(四)政策法规安全科
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教体领域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公平性审查,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承担教育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负责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及信访事项受理、转办交办和指导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的联络、指导工作;负责牵头依法整治违规办学和教育乱收费行为;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及学校安全风险防范体系;承担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指导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教育体育系统禁毒工作。
负责人:娄健
联系方式:0851-28257253
(五)人事教师工作科
统筹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干部培养、推荐、考察和管理工作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干部考核、人事工资、岗位聘任工作;协助抓好市属高校、相关学校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推荐、考察、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聘任制度;统筹和指导教师招聘和教育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制定全市教育行政干部、校长队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和省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评审工作;统筹和指导教师支教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 30 年、25 年荣誉证书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报到派遣工作;承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
负责人:李彦玲
办公电话:0851-27613021
(六)计划财务基建科(教育乡村振兴办)
制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监督检查执行教育、体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负责编制本局教育、体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和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局机关经费;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分配下达上级教育、体育专项资金;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经费预决算和基本建设计划;监督管理各项教育、体育专款、赠援款、贷款以及本级教育费附加,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工程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和年报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捐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全市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工作。
负责人:邹思武
联系方式:0851-28260542
(七)基础教育科(市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承担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定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抓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对已审批的民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拟定全市学校卫生、艺术、科技和劳动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负责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和学生表彰奖励工作,开展学科竞赛活动;管理全市中小学生学籍,承担普通高中学历认定工作;推动学前三年普及普惠教育,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教学改革;负责评估认定市级示范学校(幼儿园),指导各地创建省级示范学校(幼儿园),扩大基础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指导中小学开展民族教育、健康教育、校外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科技创新和生态环境教育;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办学(园)行为;负责拟定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市级文明单位的推荐、评选,全国、全省文明单位的推荐,加强对文明单位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乡村学校少年宫、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负责人:陈建
联系方式:0851-28238422
(八)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承担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改革发展工作。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和学历管理;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联系市属高校有关工作;配合市属高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支持市属高校“双一流”创建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征兵、涉农工作;负责对已审批的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开展业务指导;负责脱盲再教育工作;指导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组织推广普通话,负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检查评估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负责人:袁流敏
联系方式:0851-28257239
(九)质量监测科
负责全市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规划和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和组织开展教育工作满意度测评;负责第三方教育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负责质量监测政策研究、课题调研、督导评估、质量监测报告发布和运用;协调推进教育体育质量发展工作。
负责人:张兴运
联系方式:0851-27613020
(十)群众体育科
负责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拟订全市全民健身五年计划草案;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监督指导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的申报、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承担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联系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拟定全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体育市场发展规划、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对体育市场安全进行行业监管;拟定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体育健身、训练服务、体育彩票销售等体育经营活动。负责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市体育旅游发展,督促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实施。负责争取国家、省体育场馆、体育产业、体育旅游等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体育公园、汽车露营基地、体育旅游基地等建设。负责全市体育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体育事业、体育产业、体育场地、体育旅游统计工作并上传至省、国家信息化系统、平台,做好体育相关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等工作。
负责人:周乐燕
联系方式:0851-28226670
(十一)竞技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
拟定和实施全市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市体育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协调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和等级运动员的申报工作;负责重大体育竞赛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体育科技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广体育科研成果;指导业余训练和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协调运动枪支弹药的监督管理;联系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遵义市足球运动学校工作。承担全市体育形象整体宣传;承担体育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全市体育对外合作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指导全市体育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实施体育重大宣传推广活动;承担全市体育信息化建设,拟定全市体育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大会的申办、评审及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人:游鸿
联系方式:0851-28222533
(十二)民办教育科(校外培训监管科)
负责民办教育(含培训机构)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和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的政策措施;指导县(市、区)审批或审核涉及民办学校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领、换发工作;组织民办教育特色项目、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定期组织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配合参与民办高中(中职)招生计划审核等相关工作;指导属地做好各级各类无证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治理;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统筹指导属地做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县(市、区)做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和校外教育培训健康发展。
负责人:王湘
联系方式:0851-28257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