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562025-04-26 20:40  95商服网

息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息烽县科学技术局)

部门简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

单位负责人:许刚

办公地址:贵阳市息烽县虎城大厦1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87721384

传真号码:0851—87721384

公务邮箱:gxjdsjcyfzk@xifeng.gov.cn

邮政编码:551100

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财务、督查、档案、保密、信访维稳、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工作;会同相关科室起草工业、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和咨询服务;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承担局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县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放管服”及权责清单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及其他综合服务工作等;组织全局行政执法培训及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负责工信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人:杜衡

联系电话:0851—87721384

2.工业发展科(工业企业服务科)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规划,并承担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负责工业“一主一特”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建议;负责拟定近期发展目标、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核投资项目的预审、申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工信领域产业升级、技术改造等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中小企业、节能等领域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及发展动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工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工作;负责工业领域节能服务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和共享;承担全县工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及对外交流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

负责人:谢阳

联系电话:0851—87723646

3.科学技术科(工业和信息化科)

研究制定科技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各方面产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县工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科技计划、科技攻关、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工作;负责组织驻县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及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各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负责科学技术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平台建设。统筹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组织协调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

负责人:罗壮

联系电话:0851—87721384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承担全县煤炭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引导煤矿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并监督其合理实施;参与协调重大煤炭基建技改项目的论证和审查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对煤炭项目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部门核准;负责煤炭基建、生产、经营秩序的整顿工作;依法监督指导煤炭行业开展有关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管工作;依法对全县煤矿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煤矿企业开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受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投诉并依法进行查处;组织开展全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煤矿企业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全县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工作;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承担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县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指导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有关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管工作;依法对全县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全县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参与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三管三必须的规定,履行工业企业的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指导、提醒、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监管指令和隐患整改指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工作;参与相关部门下达的涉及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按要求上报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参与工业企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人:杨强

联系电话:0851—8772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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