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教育局教育管理督导科
承担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按权限审批和办理民办学校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示,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负责根据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评估标准,对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实施教学行政管理、指导、督促、检查、评价;负责指导开展社区教育、市民教育、家庭教育(家长学校);负责学校课程设置、教材征订及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县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做好班主任的培训培养;负责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招生入学、毕业审核、学生学籍、学生评先选优等工作;配合计划财务基建科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指导学校做好校园文化建设;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妇纲、儿纲、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移民子女、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学及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小康创建等工作;负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处罚信用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承担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民办教育处、县直相关部门与职责对应的相关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夏明波
办公电话:0851—8772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