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对外联络、会务、信息、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信访维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拥军优属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综合协调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草拟综合性工作总结和重要文稿,组织制定和监督检查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局管各行业改革发展的调查研究、信息反馈并提出对策方案;组织和配合对建设系统法律法规及法制建设的宣传教育;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职业培训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上岗资格考试申报等工作;负责城镇建设项目资金的计划安排、筹集和监督使用;负责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局机关执行财政、税收、物价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指导局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计划内、外的资金管理;负责对城建项目和系统内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内部财务审计;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负责机关内部财务活动;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本部门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徐子艳;咨询电话:0851-82372153。
(二)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执行建设行业技术标准,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管建筑市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和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商品砼企业资质备案;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劳务等行业管理;负责建筑行业企业资质审查及从业人员从业规范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活动和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负责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监督;负责工程抗震设防的综合管理;承担规范、协调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的职责;负责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和政府投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参与、指导、协调全县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承担规范、协调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职责;协调指导重点镇、中心镇及示范小城镇的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承担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燃气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县瓶装燃气经营站点的规划、计划;负责燃气企业、燃气经营单位及安装维修企业的规范管理及监督;组织全县燃气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技术培训;根据燃气法律、法规规定对燃气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移交处罚;配合有关部门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组织推广节约用气、安全用气的先进技术;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县建筑节能方案;推行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生产、使用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承担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职责;实施工程建设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科技项目成果转化推广,组织对本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对城建资金的使用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征收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启梅;咨询电话:0851-82372262(建设科)、82372914(质安中心)。
(三)住房管理科(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负责房开企业资质审查和房地产项目开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工作;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市场;负责各类房产销售资金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指导工作;负责各类房屋产权转移、注销登记备案,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备案、预购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指导乡(镇)、社区开展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被征收房屋拆除工作;全县棚户区改造、棚改资金的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职责;负责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及储备工作;负责指导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运营、分配、退出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社区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及动态管理等工作;负责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及组织发放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配售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政府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做好租金收缴、房屋维修、物业管理等后续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报表、档案、数据整理、上报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承担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负责县财政供养及企业的存量补贴归集管理及兑现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的增量补贴归集管理及兑现工作;负责全县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的收缴及办理上市许可证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及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 曦、陈 洋;咨询电话:0851-82322127、82372589
二、办公地址
修文县龙场街道行政中心C区12楼
三、门户网站
http://www.xiuwen.gov.cn/zwgk_5667434/bmxxgkml/zfhcxjsj/dwzz/index.html
四、办公电话
0851-82372153
五、传真号码
0851-82371778
六、电子邮箱
3115385014@qq.com
七、邮政编码
550200
八、通信地址
修文县龙场街道行政中心B区12楼
九、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单位主要负责人
李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