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国土生态修复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万永顺 联系方式:0851-82564203
(二)科室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监督、指导乡镇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耕地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工作;负责开垦、复垦、地质环境恢复基金等涉及耕保和地质环境恢复费用的收缴。
承担所有上述事项的档案规范管理、批后监管及违法情况的移交及配合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