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882025-04-22 19:58  95商服网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石峰    联系方式:0851-82621703

(二)科室职责: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上报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起草、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内重大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计划的制定;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公示公开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根据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据上位规划,负责组织各类详细规划、城镇景观风貌等规划的编制、调整和成果动态维护工作;负责核实各地块开发强度、城镇景观风貌要求、公配建及建设要求等规划设计条件;组织落实详细规划编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相关政策;负责指导乡镇、管委会做好各类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负责审查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重要建设项目、跨区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并办理规划许可;负责指导和监督非重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及规划许可工作;负责重点、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规划联合审批和跨区域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审核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和规范审核工作;负责按照规范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开展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的批后监管工作。

组织落实镇村规划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研究拟订全市镇村规划的近期和年度编制计划;负责乡镇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上报备案工作,指导督促镇村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全市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联合验收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对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勘察设计单位的规划编制设计进行监督检查,将发现的违法行为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协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案件。

承担所有上述事项的档案规范管理,批后监管及违法情况的核查、移交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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