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一)办公室
1、科室负责人:欧清洋 联系电话:0851-82774091
2、科室职责: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办文办会、文书管理、支部党建、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科
1、科室负责人:张祎 联系电话:0851-82522945
2、科室职责:负责落实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机关事业(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审核、征缴及人员变动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审核、征缴及人员变动工作;负责职工缴费建账、建档、建库的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信息的查询工作;负责欠费的追缴工作。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科
1、科室负责人:张玥 联系电话:0851-82522945
2、科室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业务经办和目标推进工作;负责指导乡(镇、社区)开展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待遇初审、死亡退保等工作;负责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退保审核及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科
1、科室负责人:张淑俊 联系电话:0851-82522945
2、科室职责:负责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资料的复核、认定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和基金征集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缴费补助的审核和核发工作;负责各乡(镇、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身份认定等业务指导、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日常使用的统计、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五)稽核科
1、科室负责人:李邱宏 联系电话:0851-82522945
2、科室职责:负责社会保险专项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企业社会保险申报登记审核工作;负责特殊参保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1、科室负责人:曾栌峤 联系电话:0851-82522945
2、科室职责: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征缴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调整和社会化发放工作。
(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科
1、科室负责人:罗理国 联系电话:0851-82522945
2、科室职责: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工作;负责遗属生活补助费人员的资格认证、资格审批、待遇调整和发放等工作。
(八)财务科
1、科室负责人:张祎(女) 联系电话:0851-82522945
2、科室职责: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拨付、社会保险基金账务处理及预决算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票据和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负责单位经费账务处理、拨付款及预决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