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花果园街道办事处
主要负责人:王为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通信)地址:花果园C区16栋3楼
邮政编码:550003
花果园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851-85913101
电子邮箱:hgyjdzwgk@163.com(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及意见建议)
传真号码:0851-85913104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居)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村(居)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居)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居)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工青妇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具体事务由相关机构承担。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花果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9名。花果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党政领导职数9名,分别为:党工委书记(武装部政治教导员)1名、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1名、人大工位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1名、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1名、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1名、办事处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含兼职)。
根据主要职责,设5个股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一)花果园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宗旨:为党务政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辖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做好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问题活动;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11名(管理人员),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花果园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为社区事务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协助管理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老龄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环境卫生、林业绿化、民政事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孩子6名(其中,管理人员5名、工勤人员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花果园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宗旨: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居)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副主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10名(管理人员),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花果园街道综合执法队
职责:行使法律法规明确、已发委托或交由街道承担的行政执法权限,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相关普法工作;统筹街道其他行政事业机构持有执法证人员以及派驻执法中队,联系区级其他领域执法队伍或执法部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4名(管理人员),设队长1名(由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副队长1名(不含兼职)。
(五)花果园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宗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等服务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推介等先关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7名(管理人员),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花果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原有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撤销,人员分流等事宜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规定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区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