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卫生健康局
主要负责人:张健希
办公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街152号
办公电话:0851-85812291
传真电话:0851-85293656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街152号
邮政编码:550002
电子邮箱:240602788@qq.com
南明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督办督查和调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熊殊
联系方式:0851-85812291
(二)政策法规科与综合监督科。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牵头处理医患纠纷、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计生服务监督检查;牵头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可等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宣传食品安全标准、国民营养计划等工作;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性法规、标准和规章;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人:黄晶晶
联系方式:0851-85873463
(三)规划信息科。
承担健康南明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做好卫生健康项目建设规划及项目建设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牵头目标管理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联系人:王凯
联系方式:0851-85869207
(四)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科。
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落实有关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工作;拟订全区艾滋病防治的规划和措施,承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拟定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制定应急措施,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配合相关部门发布或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重要会议和大型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联系人:周春
联系方式:0851-85861731
(五)医政医管科。
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和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及医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药物政策;负责精麻药品的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建设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及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重点学科建设;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技术准入制度;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交流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人:吴婷燕
联系方式:0851-85825010
(六)基层卫生健康科。
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并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执行妇幼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管理等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执行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执行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牵头健康扶贫工作。
联系人:符能滔
联系方式:0851-85293329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